26.第十章23至第十一章1節:
這段經文是使徒保羅整個論點的中心:基督徒的自由。前面有提過,哥林多城的人往往將祭壇上的食物當作他們社交活動的佳餚,將之用來宴請親朋好友,且地點就是在他們獻祭的廟宇。有時還會因準備過多而會將剩下的食物送到市場上去販售。因此,在一個基督徒極少數,而異教徒佔絕大多數的環境中,像哥林多城這樣的地方,要說不吃到、不買到獻祭過的食物,確實是很困難的事。使徒保羅特別提出信徒應該要注意的事。
第23至24節,使徒保羅一再提醒那些自以為信心很堅強的信徒,他們最喜歡的一句口頭禪,就是「我有自由做任何事」,但每當有人這樣說,使徒保羅就會接下一句話說:「並不是每件事都有益處。」(參考六:12)這是使徒保羅的重點,也是他行事為人的中心思想。一個真正有信仰的耶穌信徒,一定會想到別人的需要,不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而已(參考腓立比書二:4)。
第25至26節,使徒保羅也相信市場上買來的食物都是可以吃的。因為沒有人會很清楚哪些是拜過偶像後被送到市場上販售的食物。但吃那些食物並不會損壞身體,所有食物都是來自上帝賞賜。那些祭拜的行為並不會使上帝賞賜的食物有任何影響。
第27至30節,使徒保羅說若是有人「請你們吃飯」,這不是指在廟前的宴席,在這裡所說是指一般家庭、餐館的。他說出席那樣的宴席,可以安心吃每一樣食物,不用去問每一道菜的出處。同樣的,在菜市場上販賣的食物,有獻祭過與沒有獻祭過的食物,通常都是混雜在一起了,不必每樣都問,因為連那些販賣的商人也分不清楚。但使徒保羅說如果有人已經提醒哪些食物是祭拜過的,那就不要吃,不需要更多的理由或辯解,因為別人知道有基督徒對於祭拜過的食物很敏感,因此,他們提醒基督徒在宴席中準備出來的食物裡有祭拜過的東西。他們之所以會提醒,是因為他們的良心催使他們必須清楚地告訴受邀請的基督徒,這樣的善意,是彌足珍貴的。注意第28節,這裡說如果有人邀請你參加宴席,且告訴你桌上的食物是祭拜過的,那人其實已經考慮到你的信仰需要,才會告訴你。你就要知道那位親友很可能是在試探你,要看你吃或不吃、喝或不喝了。如果你不吃、不喝那些他們已經祭拜過的食物,以後那人會更小心的準備食物。反之,如果沒有這樣明確的態度,有了第一步的食物誘惑,接下來的,連串的誘惑就擺在眼前等待著你去承受。不要太過自信,認為自己都可勝過,總要時刻記住:遠離誘惑。這才是正確的觀念。
第31節,這節可說從第八章開始,討論有關基督徒社會生活的總結論:一切都是為了榮耀上帝。這一點也可說是基督徒最高的原則,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榮耀上帝的名。
第32至33節,可參考第九章19至23節所說的,為了要爭取更多的人來信耶穌,不論對甚麼人,包括了猶太人、希臘人、外邦人等等,使徒保羅說寧願放棄自己的需要、條件,只為了要爭取更多的人成為上帝國的子民。使徒保羅在傳道生活中一直就是信徒的表率,他也希望大家跟他學,主要目的就是讓更多的人來信耶穌。
第十一章1節,在第四章16節使徒保羅已經勸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效法他。現在他再次要哥林多教會信徒「效法」他,就像他學習耶穌。他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說:「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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