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章2節 到 10章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24.第十章2至4節: 馬太福音直接就述說耶穌「召集他的十二個門徒在一起」,並且列出這十二位「使徒」的名單,然後隨即在第5節說差派他們出去傳福音,為了要讓他的門徒在福音事工上進行順利,耶穌也「賜給他們驅逐邪靈和醫治各種疾病的權力」。 第1節用「門徒」,第2節用「使徒」,前者表示「學習者」,後者表示「受差派」。前者是在耶穌時代所用的名詞,後者是早期教會使用。「十二」,其實含有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派」之意。 「巴多羅買」,很可能就是約翰福音第一章46節所提起的「拿但業」。 「收稅的馬太」,也就是馬可和路加這二本福音書所說的「利未」。 「激進黨」,這是當時猶太人社會的一種政治黨派,跟「希律黨」的人在政治理念上相反。這字的希伯來文是「Kama」,也就是「狂熱者」(zealous)之意。 「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三本福音書都將之編排在十二門徒之後,且都強調「出賣耶穌」,表示這名單是在耶穌死後才出現的(參考馬可福音三:19,路加福音六: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