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25:5 |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 |
25:6 | 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 |
25:7 | 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 | |
25:8 | 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 | |
25:9 | 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 | |
25:10 |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