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16:48 |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玛与她的众女尚未行你和你众女所行的事。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16:49 | 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16:50 | 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16:51 | 撒马利亚没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显为义。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16:52 | 你既断定你姊妹为义(为义:或译当受羞辱),就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们更为可憎,她们就比你更显为义;你既使你的姊妹显为义,你就要抱愧担当自己的羞辱。」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16:53 | 「我必叫她们被掳的归回,就是叫所多玛和她的众女,撒马利亚和她的众女,并你们中间被掳的,都要归回,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16:54 | 好使你担当自己的羞辱,并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们得安慰,你就抱愧。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16:55 | 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众女必归回原位;撒马利亚和她的众女,你和你的众女,也必归回原位。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
16:56 | 在你骄傲的日子,你的恶行没有显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玛。那受了凌辱的亚兰众女和亚兰四围非利士的众女都恨恶你,藐视你。 | 注释 串珠 卢俊义 康来昌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