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 13章23节 到 13章29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五、处理与异族通婚的问题 13:23-29 ●「亚实突」:位于耶路撒冷以西。早期亚衲族人住在这里( 书 11:22 ) ,后来成为非利士的五大城市之一( 撒上 6:11 ), 以色列人在乌西雅王年间占领这块地,接下来亚实突 又先后成为亚述和波斯的领地。神的约柜曾落在非利 士人手里,他们把约柜抬到亚实突,造成大衮神像倒 塌断裂,百姓生痔疮( 撒上 5:1-9 )。 ◎亚实突话不是属于闪族语系和希伯来话截然不同,所以尼希米会特别提出 来。 ◎ 拉 9:3 记载以斯拉是拔自己的头发,尼希米则是拔下犯罪者的头发。 ●「干犯」:SH 4603,「行为不忠或奸诈」,夹带的意义是「放弃神的一 切法则,应当直接受罚」。 ●「赶出去」:「驱逐」,应该是「免除圣职」。 利 21:14 规定祭司只能 娶以色列的处女为妻,耶何耶大的孙子明知故犯,所以尼希 米将之免职。 ◎在当代,语言承载了文化与信仰的传承,因此不会希伯来文就不可能承接 耶和华信仰。现代,信仰与文化透过「翻译」与「出版」的管道,已经不 再依赖单一语言来承载。我们做经文解释、应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到这点 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