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门徒的代价与收获 16:24-28
○ 可 8:34-38 路 9:23-27
(一)耶稣告诉门徒:「要跟从他就必须舍己,背十字架来跟从他」。 16:24
●「舍」己:SG 533,「拒绝」、「否定」,圣经中用在彼得三次否认耶稣的记载,以及
路 12:9 人子在神的使者前必不认他。
●舍「己」:SG 1438,「自己」。
◎「舍己」可能指放下自己的个性,拒绝自己天然求生存的、避危险的需求。其中心概念是信
徒过去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现在则把神国摆在第一位,可以为了神而舍命。
●「背起」:SG 142,「举起」,原文的时态是「过去主动命令语气」,有「立刻背起」的
意思。
◎「背起十字架」:钉十字架是罗马时代的死刑,犯人必须亲自背负十架的横梁往刑场受死。
在当时的人听来,意指随时有可能舍去性命、准备受苦,也就是把自己的
生命放在刀口上准备牺牲。
◎依照上下文来看,「舍己」没有特别「属灵」的解释,就是「随时准备牺牲自己生命」的意
思。
(二)通则就是:要救自己地上生命的人就失去永恒的生命,为耶稣失去地上生命的,就必得到永恒
的生命。 16:25
●「救」自己生命:SG 4982,「拯救」、「保全」。
●「生命」:SG 5590,原文可以解释成「灵魂」或「生命」。
●「丧掉」:SG 622,「失去」、「毁灭」。
●「得着生命」:SG 2147+SG 846,「得到它(生命)」。
(三)永恒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即使赚得全世界,失去生命也没有意义。 16:26
●「赚」得全世界:SG 2770,「努力得到」、「投资得到」。
●「赔上」:SG 2210,「遭受损失」、「蒙受损害」。
◎虽然陈述了跟随耶稣的巨大代价,耶稣还是表明不计生命的代价跟随他是一件「值得」的事
情。
(四)耶稣再次降临时要施行审判,并且听众中有人死前就要看到上帝的国临到。 16:27-28
●「行为」:SG 4234,「活动」、「作为」。
●「报应」:SG 591,「奖赏」、「补偿」、「给」。
◎「人子降临在他国里」,在此可能指登山变像的事情(启导本、NIV研读本的解释),但也可
能指耶稣的复活、五旬节的圣灵降临、耶路撒冷的被毁,或者更垄统的指着历史中不断发生
耶稣、圣灵的权能彰显的事件。
◎耶稣在这里陈明门徒值得花生命的代价来跟随耶稣的背后理由是因为耶稣是审判者,将要依
照行为施行审判,而这审判将决定永生或永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