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 8章22节 到 8章31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十三)基甸不愿意作以色列王,但要求取得战利品耳环。基甸以耳环的金
            子制造了以弗得,成为以色列人未来堕落的根源。但以色列人制服
            米甸人,太平四十年。 8:22-31 
            ●「以色列人」:应该不是指所有的以色列人,而是参战的几个支
                            派。
            ◎ 8:23 基甸的回答是不自私的标准答案,他知道一件很重要的事:
              以色列其实早已经有了一位王,只是他们不肯承认而已。耶和华就
              是他们的王,能供应他们所需的一切,比其他国家的王能为其百姓
              所做的更多 撒上 10:19 。
            ●「耳环」:可能是「耳环」或「鼻环」。
            ●「以实玛利人」:以实玛利人的始祖是夏甲,米甸人的始祖是基
                              土拉。可能当时用「以实玛利人」来泛指游牧
                              经商的团体。
            ●「一千七百舍客勒」:重 18 至 34 公斤左右(一公斤黄金大约
                                  60万台币),这显示了以色列人所夺得的
                                  战利品之丰富与基甸受尊崇的程度。
            ●「以弗得」:在基甸的情况可能是指:1.按照大祭司穿着的短外衣
                          的样式所做的衣服;2.纯金制成的大祭司礼服;依据
                           出 28:6-30 的记载,应该不需要二十公斤的金子去
                          制造。3.一个站立的像(大部分学者认为是这个解释
                          )。其珍贵使它成为一项网罗,因为它成为那些本来
                          快脱离多神崇拜的民众的敬拜对象 (参 书 24:15 )
                          ,破坏了以色列的一神信仰。
            ●「邪淫」:直译作「行淫、成为娼妓」。常指身体上的行淫
                        ( 创 38:24 ),也可以视为属灵上的行淫(解释为与
                        偶像行淫)。
            ●「妾....儿子」:一般这种情况下所生的儿子,属于妾原属的家庭
                              ,而非属于基甸 9:2 。「妻」跟「妾」(情妇)
                              原文不同。
            ●「示剑」:玛拿西的一个城市,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间的山
                        谷中, 位于耶路撒冷以北54 公里,撒玛利亚东南10.5 
                        公里。
            ●「亚比米勒」:字义是「我父亲是王」。显示基甸对他所拒绝的王
                            位可能依旧念念不忘(不过名字中有「王」字在以
                            色列乃常见之事)。
            ◎基甸表面上虽然拒绝「作王」的邀请,但是他恐怕还是想要当王,
              所以他的儿子名字叫「我父亲是王」。他也制作以弗得想要获得神
              谕,他的儿子更是实际上争夺着王位 9:4-6 。事实上,有多少人
              能够抗拒权利的诱惑呢?
            ◎基甸的罪分成两个层面:1.他不是利未人却夺取祭司的职分
              2.选择不恰当的地方(俄弗拉)作为敬拜中心,舍弃示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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