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章12节 到 1章1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五)接受光,也就是信光之名的人就有权柄作上帝的儿女。 1:12-13 
          ●「接待」他的:SG 2983,应该是「接受」、「领受」。
          ●「信」他名:SG 4100,「相信」、「信赖」、「信靠」。
          ●「名」:在希伯来文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
                   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权柄」:SG 1849,「权利」、「能力」。
          ●「血气」:SG 129,「血」、「血统(血脉)」。
          ●「情欲」生的:SG 2307+SG 4561,「肉体的意愿」、「血肉之体
                          的意向」。
          ●「人意」生的:SG 2307+SG 435,「丈夫的意愿」、「男人的意
                          向」。                     
          ●「不是....生的」:不包含任何人的因素,也不在人的能力范围内,
                              不是出于情欲,也不是因为人的意愿而生。
          ◎此处清晰的描述「作上帝儿女」这件事情,是来自接受耶稣与信耶稣
            ,与人的因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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