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10章26节 到 10章31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二、警告:不可故意干犯基督( 10:26-31 )
    (一)得知真道以后,如果故意犯罪,就没有赎罪祭,只能等待灭亡了。 10:26-27 
          ●「得知真道」:「领受真理的知识」(新译本)。亦即成了基督徒。
          ●「真理的知识」:在教牧书信中指的是「归信基督的行动所包含的对上
                            帝决定性的知识」,亦即拥有了这知识,就成了基督
                            徒。
          ●「故意」:「甘心乐意的」。
          ●「犯罪」:原文的时态指的是「持续性的犯罪」。
          ●「烈火」:原文直译是「火的烈怒」,亦即「用火表达出来的烈怒」。

    (二)如果干犯摩西律法都必须被治死,那践踏更尊贵的神儿子与圣灵,岂不应
          该承受更重的刑罚。  10:28-29 
          ●「干犯」:原文是「废弃」,意思是否认律法的权威,将此律法当成是
                     「无效」。
          ●「要受」:原文是「配受」。
          ●「践踏」、「将....当作」、「亵慢」:原文时态表示这些都是已经做
                                                了的事情。
          ●「践踏」神的儿子:可能表达「把珍贵的东西视为毫无价值,并以鄙夷
                              的态度视之」。
          ●「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指的应该是「把基督十字架的舍命当
            成平凡」。对应于「分别为圣」,「当成平常」的意思就是「视为俗物
            」或者「不适合归于上帝」。
          ●「亵慢」施恩的圣灵:「侮辱」。
          ●「施恩的圣灵」:原文是「恩典之灵」。
          ◎「践踏神的儿子」、「将基督的血当作平常」、「亵慢施恩的圣灵」,
            都是来形容 10:26 的「故意犯罪」行为。
          ◎这里的警告由字面上看起来应该也是指「真基督徒」的背道。不过和
             来 6 的警告一样,这是对收信人的预先警告,不管收信人是真基督
            徒还是假基督徒,谨慎自己不把上帝的恩典当作无效,是很重要的。
            真基督徒能够透过圣灵的保守避免这罪行,有这趋向的「类基督徒」
            (很像真基督徒的非基督徒),也能够因为这警告坚定自己的信仰,
            走向真基督徒的道路。

    (三)审判者是上帝,他是公义的,必然会报应。而落在上帝的报应里,是可怕
          的。  10:30-31 
          ●「知道谁说」:原文是「知道曾如此说的那一位」,指的是「上帝」。
          ◎许多基督徒强调爱胜过公义,以至于忘记上帝也是公义的。这里很清楚
            的提醒我们,那位慈爱替我们预备救赎计画的的上帝也是「公义的」,
            他一定会处理「故意犯罪」的事情。而不会随便任凭背道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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