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18章1节 到 18章20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四)个人要为自己的罪恶负责   18:1-32 
          ◎这一段可能是因为以色列人认为自己现在面临的灾祸,是因为父辈
            犯的罪,而不是自己的责任,所以已经不可能避免,也没有悔改的
            必要。先知说明自己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且恶人悔改,将会触发
            上帝的恩典。
          ◎ 出 20:5  34:7  利 26:39-40 似乎说明先人的罪孽的确会影响后代
            ,不过这并不能抹杀这一代人的责任。当时以色列附近的民族,也
            都有因为父亲的罪孽刑罚儿女的例子。
          1.就算是父子,也是自己担当自己的罪孽  18:1-20 
            ●「酸倒了」:「弄钝了」、「变成不锋利了」。这个字旧约只出
                          现四次,其中两次在 耶 31:29-30 ,其余两次在
                           结 18:2传 10:10 。在传道书中使用是为了
                          形容钝了的铁器(斧),这段和以西结书则使用这
                          样的谚语是为描绘当代的人抱怨为何要承受列祖累
                          积的罪( 哀 5:7 )。
            ◎ 18:2 的俗语,也出现在 耶 31:29-30 。不过用字的时态略有
              差异。
            ◎要注意此时以西结的受衆是「被掳的犹大人」,所以 18:2 是说
              他们被掳以前,在以色列地就用这样的俗语,当然他们现在也一
              致认为自己的被掳处境是祖先的罪恶导致。
            ●「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必不再引用这俗语了」、「必
                                          不再用这俗语」。
            ●「世人」:「所有的人」。
            ●「犯罪的,他必死亡」:对照上下文,此处的意义是「唯有犯罪
                                    的才要死亡」。
            ◎ 18:4 说明每个个体都是属上帝的,都要个别对上帝负责。这个
              准则也呼应了 申 24:16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
              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的记载。
            ●「正直与合理的事」:「公正与公义」。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原文只是「不在山上吃」。不
                                            过实际上的意义就是「未曾在
                                            邱坛吃祭偶像的肉」。
            ●「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经期」原文是SH 5079,意思是
                                        「不洁净」,当然也指「月经中的
                                        不洁净」,但此处可能是指更严重
                                        的「不洁净」,因为 利 15:24 说
                                        「与月经中的女性同房要七天不洁
                                        净」,而此处上下文都是比较严重
                                        的道德问题。
            ◎ 18:6 前两样是宗教方面的罪,后两样是性道德方面的罪
               利 18:19-20 ,而以西结特别引用这两样性道德方面的罪恶,
              很可能是因为 利 18:24-30 说明这些罪恶将引致被掳的处罚。
            ●「亏负人」:SH 3238,「压迫」、「恶待」。
            ◎ 18:7 的「亏负」记载于 利 25:14-17 ,「欠债之人的当头」
              记载于 出 22:25-27 ,对穷人恩慈的举动在 申 15:7-11 有提
              及。
            ◎ 18:8 的「不取利」记载于 出 22:25  申 23:19 ,「审判公正」
              则是出于 出 23:1-3,6-8  申 16:18-20 。
            ◎ 18:9 「遵守律法」,出于 利 25:18  申 7:11 。
            ◎ 18:5-8 中间描述出圣经的「义人」观念,与我们一般消极的「
              不做坏事」略有差异。除了不做坏事之外,还特别强调在经济上
              给予弱势者积极的帮助,这一点是我们比较少强调提及的。
            ●「当头」:「抵押品」。
            ●「必定存活」:原文连续两个SH 2421,「活着」「活着」。用
                            以加强语气。
            ●「作强盗」:SH 6530,「暴力的人」。    
            ●「必要死亡」:原文连续两个SH 4191,「死亡」「死亡」。用
                            以加强语气。
            ● 18:14 「便惧怕」:SH 7200,「觉察」、「注意」、「思考」
                                 。
            ●「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原文是「欺压欺压、抢夺抢夺弟兄」,
                                      用连续的词作为加强语气之用。
            ◎ 18:5-20 的记载有如犹大王朝后期的好王希西家的后代是罪恶的
              玛拿西王,后来又是好王约西亚王。
            ◎这一段中,犹大人的善恶观念与华人相近,好像行善可以累积善
              报,行恶可以累积恶报,自己用不完还可以传给下一代。所以
               18:19-20 犹大人会问:上一代的恶果与善报怎么不算了呢?下
              一段先知的话把犹大人导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应该的(
              正好及格)。所以没有善果可以保留给后来行恶的自己或后代。
              但是上帝的怜悯愿意让改过向善的恶人可以存活,因此恶人改过
              可以因上帝的怜悯而不被上帝计算之前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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