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罗出监狱后质问官长,劝慰弟兄后,离开腓立比。 16:35-40
1.天亮后市长要释放保罗、西拉,他们拒绝,并表明罗马人的身分。
要求市长亲自来领他们出监。 16:35-37
●「官长」:SG 4755,「罗马城市最高行政官员」、「市长」。
●「差役」:SG 4465,「警察」,「在行政长官前携带束棒,佩
章的罗马官员」。
●「回禀」:SG 518,「报告」、「告诉」。
◎「平平安安的去」:这是犹太人和基督徒用的问安语,所以显示
出禁卒满意市长的决定,希望保罗、西拉就
此脱险。
●「并没有定罪」:SG 178,「未判刑的」、「未经应有的法律程序」,
圣经中仅出现两次 徒 16:37 22:25 。
●「私下」:SG 2977,「秘密的」、「暗暗的」。
●「撵我们出去」:SG 1473+SG 1544,「把我们驱逐出去」。
●「这是不行的」:SG 3756,「绝对不可」。
◎罗马公民受罗马法律保护,地方官员不能杀害、虐待和毒打罗马人,因
此腓立比市长是犯了罗马法律。当然冒充罗马公民的处罚也是死刑。
◎西元前七十年曾经有个总督把一位罗马公民钉在十字架上,导致身败名
裂,甚至最后被处死,所以此时保罗和西拉的罗马公民身份,将给腓立
比的官员相当的惊恐。
2.市长们害怕他们罗马人的身分,就亲自来领他们出监。保罗一行劝慰了弟
兄,就离开腓立比了。 16:38-40
●「害怕了」:SG 5399,「惊恐」。
●「劝」他们:SG 3870,「请求」、「平息」或「抚慰」。
◎「请他们离开那城」:应该是怕惹出更多事情。
●「劝慰」:SG 3870,「勉励」、「鼓舞」。
◎不过路加似乎留在腓立比 徒 20:5-6 ,提摩太也没跟着保罗去
帖撒罗尼迦。
◎保罗最后坚持他的罗马公民身分必须被尊重的原因,可能是希望
腓立比城的基督徒不要被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也不希望被留下不
良纪录影响宣教工作。让罗马官员知道自己理亏,也会让他们不
敢随意恶待新生的腓立比基督教会。与拥有管理权的政府打交道
,似乎也需要一点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