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斯拉一行顺利到达耶路撒冷,交付奉献之财物后献祭,又将波斯王的
谕旨交给相关官员,取得官方的帮助。 8:31-36
●「住了三日」: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也休息了三天 尼 2:11 。
●「米利末」:是协助尼希米建造城墙的得力助手。( 尼 3:4,21 )。
●「燔祭...赎罪祭」:燔祭是全烧的献祭,赎罪祭则是部分焚烧,
另一部分留给祭司吃。应该是先献赎罪祭,
表示百姓的罪已经处理完毕,向神表达尊敬
和回报神恩的燔祭才被悦纳。
●第四天他们把带回属于圣殿的金银器皿点交给祭司乌利亚的儿子
米利末,有在几位「公证人」在场。为何需要公证人,主要日说明
以斯拉的清白无私和办事仔细。
●办完移交手续后,接着以斯拉做的事情就是向上帝献祭。此处献祭
也是亚达薛西王的命令。( 7:17 )
●献祭后将亚达薛西的那份谕旨交给总督和省长,其目的是今后将得到
波斯官员的资助,未来圣殿所需要的物资都可以从他们那里得到供应。
●「总督」:相当于省长的官阶。
●「王所派的总督」:此处为众数。
●「河西的省长」:则为单数。
◎因为众人的祷告和以斯拉敬虔的领导,路经一千四百多公里,每天
平均要走路十四公里,四个月后他们才平安返抵耶路撒冷( 7:9 )。
然而这段长长的旅程并未有太多的记载,因为上帝的保护他们不受
攻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