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利沙的事工--医病的神迹 5:1-27
1.背景:乃缦是亚兰的元帅,但是长大麻疯。有一个以色列女子被掳
到亚兰,服事乃缦的妻。这女子透露撒马利亚的先知可以治好乃缦
的大麻疯,于是乃缦请示亚兰王之后,带礼物与王的信件去以色列
求医治,而以色列王以为这是亚兰王找麻烦的作法,大发雷霆。
5:1-7
●「亚兰王」:可能就是「便哈达二世」。
●「元帅」:「军队统帅」。原文是单数型态,表示这人是国家军
队的最高统帅。
●「乃缦」:字义是「愉快舒适」。
●「得胜」:「拯救」。
◎圣经中的「大麻疯」是一种集合名词,泛指各种慢性皮肤病,当
然也包括今日医学上的麻疯病。不过此时今日所谓的麻疯病还不
流行于当地。圣经中对于此病症的规定,可参考 利 13 利 14
。事实上巴比伦人也是视这些皮肤病为不洁,又是神明的惩罚。
◎我们不知道亚兰人怎样看这些皮肤病,不过很可能跟以色列与巴
比伦人看法不会差太远。因此乃缦很可能是最近刚刚染上大麻疯
,而非一直带有大麻疯病还担任军队司令。
●「小女子」:「年轻的女子」、「年幼的女子」。
●「巴不得」我主人:「诚愿」、「真心希望」。
●「撒马利亚的先知」:原文是「撒马利亚的那先知」。「先知」
原文型态是阳性单数,并且有冠词,指的
应该就是「以利沙」。
●「治好」:字义是「收集并且带走」。
●「十他连得」:大约340公斤,是暗利买撒马利亚来建城价格的五
倍 王上 16:24 。以目前的价格大约值35万美金
。
●「六千舍客勒」:大约68公斤。目前约值400万美金。
◎以色列北部的一个年轻女孩都可以轻易说出以利沙的事迹与能力
,想必以利沙一定还有其他事迹是没有被圣经所记却广为人知的
。另外,乃缦与乃缦的妻子可能对仆人不错,因此这个以色列奴
隶才会给予有效的建议(语气看起来她也颇关心乃缦的病情)。
◎由乃缦带的庞大礼物与他因为一个年轻女仆的话就启程去就医,
可以想见这个病对他是多大的威胁,而且大概也没有其他方法可
以解决了。而乃缦要去报告主人(亚兰王)才能去就医,应该是
他的身份是军队元首所致。而且由下文看起来乃缦是微服出访,
并没有带大队人马随行。
●「以色列王」:应该就是约兰王。
●「寻隙」:「寻求时机」。
◎ 5:7 「我岂是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以色列王的话显出他
认为大麻疯医治之困难,如同要人起死回生一般。
◎ 5:6 亚兰王的语气带有命令的味道,而且要求医治的是难医的
疾病,难怪 5:7 以色列王会觉得这是宣战的技巧。亚兰王和乃
缦应该都不知道「撒马利亚的先知」是以利沙,但他们应该认
为「先知」也应该为国王服务,因此找国王最直接。但以色列
王根本不相信有谁可以医治大麻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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