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不犯罪 3:4-10
(一)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 3:4
●「违背律法」:宜译作「做了不法的事」。而「不法」不只是违反律
法,更是无法无天,顺从邪恶、敌对基督。
(二)主显现就是要除掉人的罪,而基督本身没有罪,住在主里的就不犯罪。
3:5-6
●「不犯罪」:有三种主要的解释
1.不惯性的犯罪。
2.在「住在他里面」条件下不犯罪。
3.从末世的角度上来看,理论上信徒可以不犯罪。
由于「犯罪」的希腊文是现在式直说语气,表示持续并
习以为常的行动。而 2:1 处的「犯罪」是第二过去
式,表示独特一次的行动。所以此处应该以第一种解释
为宜。
(三)行义的才是义人,犯罪的是属魔鬼,而基督正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3:7-8
●「魔鬼」:1.被称为「魔鬼」和「那恶者」。
2.他「从起初就犯罪」,早在亚当夏娃背叛神之前,当他首
次背叛神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犯罪了( 约 8:44 )
3.他是人类犯罪的教唆者,那些不断犯罪的人是属他的,而
且是他的儿女( 3:8,10,12 )。
4.他现今在世上( 4:3 ),全世界的非信徒都卧在他的
权势之下( 5:19 )。
5.他无法控制信徒而加害于信徒( 5:18 )。
6.基督徒要胜过他( 2:13-14 4:4 ),基督要毁灭
他的工作。
(四)由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由犯不犯罪就知道谁是上帝或魔鬼的
儿女。 3:9-10
●「道」:「种子」、「精子」。即神的生命元素,指圣灵或神的话。
「种」带有生命的本质,能传递父系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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