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历法与节期 23:1-25:55
(一)各样的节期 23:1-44
◎以色列人有两种历法:宗教历与民事历。宗教历中每年的第
一个月称为尼散月。但民事历则以六个月后的提斯利月(Tishri)
才算是一月,而「新年」的庆典也在提斯利月举行。尼散月在每
年春分(spring equinox)之后第一个新月开始,通常是从阳历
三月中延伸到四月中。提斯利月则在阳历九、十月间开始。
◎一年一度的「节期」( 民 29:39 ):一、逾越节( 民 28:16 )
;二、除酵节( 民 28:17 );三、收割节(七七节、初熟节、
五旬节)( 出 23:16 34:22 民 28:26 徒 2:1 );四、吹
角节( 民 29:1 );五,赎罪日( 民 29:7 );六、收藏节(住
棚节)( 出 23:16 ; 利 23:34 ; 民 29:12 )。
◎六个节期中共有七天「圣会」:除酵节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
民 28:18,25 );七七节( 民 28:26 );吹角节( 民 29:1 );
赎罪日( 民 29:7 );住棚节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
利 23:35,36 )。
1.安息日 23:1-3
●「节期」:SH 4150,「指定的地点」、「指定的时间」。
●「圣会」:SH 4744+SH 6944,「神圣的聚会」。
●七日是「圣安息日」:SH 7676+SH 7677,两个字都是「安息
日」相关的意思,有加强语气的用意。
◎ 23:3 很有意思,不单是命令人安息,也命令人「六日要做工」
。我们常常强调「要安息」,却忘记强调「要做工」。事实上
上帝是希望我们「又做工、又安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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