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善待寄居的、孤儿、寡妇、贫穷人等弱势相关规定 22:21-27
◎ 利 25:5-8 以及 申 10:18-19 23:19-20 详细记载这方面的
相关法令。
◎相关经文: 申 10:18 14:29 24:17 26:13 ; 诗 68:5 ;
赛 1:17 ; 耶 7:6 22:3 ; 何 14:3 ; 亚 7:10
●「亏负」:SH 3238,「压迫」、「压制」、「恶待」。
●「欺压」:SH 3905,「压」、「压迫」。
●「苦待」:SH 6031,「卑微」、「苦待」。
◎ 22:21-24 上帝给予相当强烈的警告。如果以色列人苦待最弱势
的三种人,上帝将给予严厉的惩罚,让以色列人的亲属沦为这样
的弱势阶层。
●取「利」:SH 5392「利息、高利」。源自于 SH 5391,
SH 5391原意是「咬、咬一口」,参考 申 23:20 。
( 申 23:19 23:20 则用 SH 5391。)
◎ 22:25 规定借贷给以色列人不可以取利。事实上借贷收取利息
是附近法典的通则,一般只是规定不可以收取暴利(30%以上)
,只有圣经规定「不可取利」。
●「衣服」:「外袍」。
●「当头」:SH 2254,「抵押品」。
●「只有这一件当盖头」:「唯一的遮蔽物」。
●「盖身的衣服」:「盖他的皮肤的他的衣服」。
◎「我是有恩惠的」:SH 2587+SH 589是上帝对弱势者基本的态
度,也是这「约书」中相关处理方式的基础。
◎ 22:26-27 的缘由是因巴勒斯坦的夜晚通常相当寒冷,参考
摩 2:8 ; 结 18:12,16 ; 伯 22:6 。
◎此处提到对穷人,不可剥夺他赖以维生的财产。我们是否也这样
善待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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