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祭司可以得到的赏赐 18:8-20
●「举祭」:字义是「奉献」、「贡献」。
●交给你「经管」:SH 4931,「守卫」、「掌管」、「功能」、「
保管」、「保存」。此处应该是取「保存」的意
思,而实际的意义就是「给亚伦家族享用」。
●「当作永得的分」:SH 5414+SH 4888+SH 1121+SH 2706+SH 5769
,意义是「作祭司的分,作永远的定例」。
● 18:9 所提到的,有素祭 利 2:2-3 ,赎罪祭与赎愆祭祭牲脂油之
外的部份,都是属于祭司的 利 6:16-18 。
◎ 18:10 这种至圣的祭物,仅有祭司家族中的男丁可吃。 18:11-13
,就是提到有些祭物是「圣的」(不是「至圣的」),这种就祭司家
族洁净者都可吃(不论男女)。
◎至圣的祭:「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
」,只有祭司家族男丁可以吃。
◎圣的祭:「举祭、摇祭、初熟之物、永献的」,所有祭司家族成员都
可享用。
● 18:15 「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
给你」,直译是「凡头生的,就是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
畜,都要归给你」。
◎头生牛羊的肉,也都归给祭司。
◎此处再次让我们看见,我们应该把「首先的」、「最好的」产出献
给上帝。即使对整体数量来说,那不是最大的一部分。我们曾经这
样努力过吗?还坚持这个初衷吗?
●「永献的」:SH 2764,「被奉献的东西」、「完全献上」。
●「五舍客勒」:约57公克,这大约是当时的人半年的工资。这些钱
也都是归祭司的。
●「盐约」: 代下 13:5 也有一样的用法,意思应该就是「永远不变
的约」。
●你的「分」,是你的产业:SH 2506,「一份」、「一片土地」、
「一部份战利品」。
●你的分,是你的「产业」:SH 5159,「财产」、「基业」、「地
业」。
◎ 18:20 很清楚的要求祭司应该专注于上帝的事情,不可以经营土
地上的收益,也不可以仰赖土地的收益。这在现代的社会中并不容
易执行,多少牧者还是得投资股票、基金等等。或许我们今日不能
强迫执行这样的规定,但是至少也应该给予神职人员(至少是主导
敬拜的核心神职人员)足够的奉献,鼓励神职人员把时间全部投资
在上帝身上。
◎由于不可以置产,所以祭司多的钱也没地方花,所以这些钱可以给
出去。因此如果祭司制度完整,应该以色列人中就不会有穷人,因
为祭司的钱除了修理会幕外也无法使用,所以可以去帮助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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