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玛拿西支派所得的地业 17:1-13
◎玛拿西是约瑟的长子( 17:1 ; 创 41:51 ),这解释了为什么约瑟的
子孙有双重产业,一部分在约旦河东,一部份在约旦河西。但是
创 48:14 提到他弟弟以法莲得的祝福是在他以上。
◎ 书 17 讲的玛拿西支派分得的土地。 17:1 开头讲的这个支派其中
半个支派已经在约旦河东分得土地( 13:29-33 ; 民 32:33,39-42 )
,而 17:2-6 则记载他们剩下半个支派如愿以偿分到河西所得之地。
1.玛拿西支派分得地业的成员 17:1-6
◎玛拿西支派分得的土地之大仅次于犹大,而更加肥沃。这十份地
17:5 中的五份给了亚比以谢等五弟兄 17:2 ;但这并不包括希弗
,因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没有儿子,所以另外的五份给了西罗非
哈的五个女儿 17:3 。
●「玛吉」:字义是「卖出」。 代上 7:14 记载玛吉并非是玛拿西
的长子,可能是后来被立为长子。
●「基列之父」:此处的「基列」是「玛吉」的儿子 代上 7:14 。
●「勇士」:原文是「战士」。
◎照说此时玛吉应该已经去世,怎么会说因为他是战士所以获得基
列和巴珊呢?参考 民 32:39-40 ,可了解此处的意义是「玛吉
的后代都是骁勇善战的战士」。
●「基列」:字义是「多岩之地」,位于约旦河东。
●「巴珊」:「多结果实的」。位于约但河东的极北之处,涵盖了
目前的戈兰高地。该地土壤肥沃,不但宜农,也适
于畜牧。
●「亚比以谢」:字义是「我父是帮助」。 民 26:30 记载其名为
「伊以谢」字义为「无援」。
●「希勒」:字义是「部份」。
●「亚斯列」:字义是「我将会是神的王子」。
●「示剑」:字义是「后面」或「肩膀」,原文编号是SH 7928。
●「希弗」:字义是「一口井」。
●「示米大」:字义是「有智慧」。
●「玄孙」、「曾孙」、「孙子」、「儿子」:原文都相同,字义是
「儿子」、「子孙」。
●「西罗非哈」:字义是「头生的」。
●「玛拉」:字义是「疾病」。
●「挪阿」:字义是「动作」。
●「曷拉」:字义是「鹧鸪」。
●「密迦」:字义是「皇后」。
●「得撒」:字义是「讨人喜欢」。
●「伯叔」:原文是「父亲的弟兄」。
●「十分」:「十段」、「十个部份」。这意思是基列的六个儿
子(希弗不算)和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各得约旦河
西的一段地总共十段地。
◎依照希伯来律法,父亲的财产只可以分给儿子,女儿通常不可
继承,但可得一笔嫁妆,包括婢女( 创 29:24 ),或陪嫁田地
( 王上 9:16 )。在 民 27:1-11 36:10 记载摩西死前,西
罗非哈的女儿提出抗辩,确立了有条件的女子继承权,因西罗非
哈无子,而众女儿也同意只嫁给本族人。因此, 17:4 这边当西
罗非哈的五个女儿要求取得产业,结果得以如愿以偿。
◎事实上玛拿西支派所分得的地业仅比犹大支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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