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琐法的发言 11:1-11:20
◎约伯三友的言论,不一定针对约伯的言论一一回应,但琐法比较是
辩论型的发言,针对约伯的言论回应。
1.琐法指责约伯言论夸大,无视于神的超越,挑战上帝的言论,必然
归于空虚无益。 11:1-12
●「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琐法认为多言已经是犯罪的行为
了。当然这样说不免武断,但圣
经中的确多处警戒人不要多言。
箴 10:19 传 5:2
●「戏笑」:「嘲笑」、「嘲弄」。
●「道理」:「教导」、「立论」、「教训」。
●「纯全」:「纯粹」、「纯净」、「无瑕疵」。
●「惟愿」:这在 6:2 中是约伯的口吻。
●「诸般的智识」:原文是「双倍的智慧」。
●「野驴的驹子」:指「只有野性、没有头脑的人」、「又笨又顽固
」,正好也回应 6:5 约伯用来指自己的比喻。
◎其实 11:7-10 说的相当正确,约伯其实无法完全了解全能者。这
跟约伯记最后,上帝的立论相近。不过 11:6,11-12 暗示约伯可
能犯罪而不自知, 11:13-20 又要约伯悔改,很明显的就是认为约
伯的苦难是根源于犯罪。琐法认为约伯不能完全了解神,自己却又
认定自己能掌握神的做为,这真是一个矛盾的地方。 11:6
◎ 11:6 似乎认为约伯受的苦还不够重,不过这已经是撒但的「全力
施为」了,所以看起来琐法自认为站在真理这边时,未免失于太过
残忍,无法体会、体谅约伯受的痛苦。琐法的意见似乎也跟许多知
识份子的见解类似,就是把神的能力想像成人的能力作无限的扩大
,以致于认为神可以让人「无限的痛苦」。这样的观念就会导致「
神能不能造出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这种自我矛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