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 10章35节 到 10章39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五)照律法规定奉献初熟的物产、头胎与十分之一。 10:35-39 ●「头胎的」:奉献头胎的牲畜或长子,是摩西五经的律法规定:「以 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 圣归我」 出 13:2 ; 参 出 22:29-30 。哈拿奉献撒母 耳,让他在圣殿服事,是奉献长子最明显的例子。根据 律法,上帝拣选了亚伦族和利未支派,在圣殿供职,代 替以色列的长子服事神。 ●「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摩西时代利未人人数比祭司多很多,因 此订定祭司收取利未人十分之一的规定 ,但被掳归回的利未人比较少,祭司收 取这个待遇可能就会很辛苦了。不过他 们仍然持守这个规定。 ◎金钱财富观念的改变,不可能被排除在信仰复兴带来的生命改变之外 。以色列人在此的承诺,将为他们带来许多额外的经济压力,但他们 却承诺透过不停止十分之一奉献,经济支持圣殿与神职人员的需求达 成「不离弃我们神的殿」的誓言。我们有这样的体会吗?能够持续的 支持神的事工与神职人员吗? ◎这一段中显示以色列人重新「诠释」律法,期望透过了解律法的真义 ,重新应用在当日的生活之中,以达到敬虔的实际。我们研读圣经, 也应该是这样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