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1章8节 到 1章10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三、律法设立的原因是为了要阻挡恶行 1:8-10 ●「律法」:指「摩西律法」。 ●「合宜」:「合法」,即与律法的设计相符。 ◎人如果没有先了解律法设计的用意与背景,所教导出来的律法将违背原意, 有误解圣经的严重问题。 ● 1:9-10 列举违反十诫(见 出 20:3-17 )的昭彰恶行。 ●「义人」:指「已经遵守律法的人」。 ●「不法和不服的」:「没有法律、无法无天的」人,违反第一诫:「不可有 别的神」。 ●「不法和不服……恋世俗」:乃悖逆神的罪行。 ●「不虔诚」:积极的活在一个没信仰的生活里。违反第二诫:「不可拜偶像 」。 ●「圣洁」:一切在神设计下万物的生存和生活的方式,违反第四诫:「守安 息日」。 ●「恋世俗」:原文是「亵渎神的」。违反第三诫:「不可亵渎神」。 ●「弑父母」,违反第五诫:「孝顺父母」。违反第六诫:「不可杀人」。 ●「亲男色」:即同性恋。违反第七诫:「不可奸淫」。 ●「抢人口」:拐卖人口的。违反第八诫:「不可偷盗」。 ●「说谎并起假誓」:违反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 ●「正道」:原指「健全的教训」、「纯正的教训」。包括了第十诫:「不可 贪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