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9章3节 到 19章1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7.第十九章3至12节:
法利赛人再找问题来问耶稣,主要是想要「陷害」他。这次他们提出关于离婚的事。

第3节,「我们的法律」这是引用的背景是申命记第廿四章1节的法律规定。

第4至6节,耶稣以创世记第二章21至24节的经文背景来回答,并且强调说「上帝所配和的,人不可拆开」,表示休弃妻子,并不是上帝所喜悦的事。

第7至8节,这些法利赛人并不是不知道创世记创造的故事,而是故意要问为甚么摩西会订定申命记第廿四章1节这种法律。耶稣认为是以色列人民「心肠太硬」,这是指他们听不下上帝的教导,离弃上帝的心很强。

第9节,耶稣坚持对婚姻的看法,认为除非有发现「不贞」的行为。这种不贞也包括男人对妻子的态度,因为夫妻是同等的。不贞等于「犯了奸淫」罪。

第10至12节,门徒听了耶稣的回答之后,有了反应,认为这样「不结婚,倒好」。而耶稣认为是否结婚,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需要上帝「特别恩赐的人才能接受」,这是特别有毅力的人才有办法。

「生来不适于结婚的」,这是指先天性无能的人、经过阉割的人,另有些人是为了要专心传天国福音而不结婚,例如有些宗教系统的神职人员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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