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5章39节 到 25章55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6.第廿五章39至55节:
前面谈到土地、房子,现在谈到人的问题。也就是有人因为贫穷而必须典押儿女或是自己为奴的时候应该要注意的事。

第39至42节,是因为贫穷而必须卖自己为奴时,任何人都不可以轻看这种贫穷人,尤其是他自己为奴,买的人却不可以将之当作奴隶。原因是以色列人民过去是当奴隶,被上帝拯救出来的。特别是在五十年的禧年来到时,就要让他们自由地离开,包括他在卖身期间所有的儿女都要跟他一起离开,回到家族、故乡去。

第43至46节,这段经文和前段相反,这里是指向外族人买来的奴隶,就可以当作「产业」一般,留给自己的子孙。因为是向外族人买来的奴隶,这些奴隶就成为财产,但以色列人民不是别人的产业。

第47至55节,这段经文是论及居住在以色列人民当中的外侨,若是因为富有而买了贫穷的以色列人民当奴隶,也必须依照规定,在五十禧年来到时,释放他们回去。若是他的亲友有能力可以赎回,就应该要赎回,或是当事人自己有能力时,也可以随时赎回。买主要把以色列人民看做雇工,而不是看成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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