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一至六章
1.第一章:
加拉太书可说是使徒保罗所写书信中非常重要的一本。在这本书信中,他用长达四篇的篇幅讨论有关耶稣的救恩和摩西法律之间的差异。原因是在加拉太的教会里,有一群犹太人基督徒非常坚持外邦人基督徒必须先受割礼,才可以成为信仰基督的团契一员,使徒保罗认为这是相当错误的信仰认知,甚至他说这是「另一种福音」,跟他教导他们的不相同。这一群人或许与使徒行传第十五章1节所提起的:「有些人从犹大来到安提阿,开始教导信徒们说:『除非你们遵照摩西的法律接受割礼,你们不能得救。』」是同一群人也说不定。使徒保罗很不客气地指正他们在信仰上的错误。
再者,加拉太的教会中,有人为了要打击使徒保罗传福音,故意说他不是「使徒」。理由很可能和使徒行传第一章21至22节彼得定出来的「使徒」之要件有关。但使徒保罗认为「使徒」,并不是一种虚荣名号,而是一种使命,这使命就是要见证耶稣在十字架上救赎的爱。因此,他的每封书信都会强调他就是「使徒」,因为他被上帝呼召,就是为了要见证耶稣福音的信息。
2.第一章1至10节:
这段经文可分成两个段落,一是第1至5节,是这本书信的序言。二是第6至10节,说明使徒保罗写这封书信最主要的原因。原来他听到加拉太地区的教会有人去传「另一种福音」,使徒保罗认为这是非常危险的事,尤其是这段经文中,他一再提起有人在他们当中传「另一种福音」,可见情形的严重性。他甚至认为进入教会传这种福音的人,是应该受诅咒的。
第1节,使徒保罗一再说明自己就是「使徒」。原因是有想破坏他建立起来的教会的人,总是放言说他不具有「使徒」的身份。换句话说,早期教会已经将「使徒」(意指耶稣的11门徒,以及后来补选接替犹大的马提亚,共计12位,这段记事可参考使徒行传第一章21至26节)看成是权威、领袖人物。有他们的推荐,才算是传讲福音有「凭证」的人。但是使徒保罗则拒绝这样以人为权威的信仰,因为信仰的中心不是在人,而在耶稣。他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就是在处理这种因为以人为权威导致的结党分派问题。因此,在这里,使徒保罗说他之所以成为「使徒」,「不是由于人的选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稣和那使他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指派的。」
第2节,这里他说跟他一起的信徒们写信,但并没有说明地点在哪里,谁跟他在一起。很可能是在第一次传道结束回到安提阿教会时,还没有上耶路撒冷去之前,若此,时间也可能是在主后48年的时候。这样,跟他在一起的人,就是指安提阿教会的一群同工、干部、信徒了。
第3至5节,这段是问安和祝福的话。但也说出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话,就是人能脱离罪恶的束缚,是因为耶稣献上生命所带来救赎的恩典,并不是人有甚么能力可以使自己得救,完全是上帝的恩典带来的结果。
第6至7节,使徒保罗感到相当惊奇,怎么会有人把不正确的福音信息带入加拉太的教会,且又有信徒愿意听那种不是福音的信息。因此,他用「很惊奇」来表示他的不解,且清楚说明「没有另一种福音」。唯有的福音,就是耶稣基督。
第8至9节,使徒保罗用很重的语气在强调,不论任何人,若不是传耶稣就是基督,是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之福音信息,这样的人,不论是谁,都是该诅咒的。
第10节,可能是有人批评使徒保罗将传统摩西法律的重要性降低了,因此认为使徒保罗是为了「想讨人喜欢」、「赢得人的称赞」,才会有这样的主张。但使徒保罗坚决否认这样的说法,他说他这样做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要得到「上帝的嘉许」。在写给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信中他这样说:「我们不讨好人,只求取悦那位察验我们内心的上帝。」(帖撒罗尼迦前书二:4—6)。他一再强调他是把自己生命的目标放在从天上来的奖赏(参考腓立比书三:14),而不是人的称赞。因为从天上来的奖赏是永远的,从人来的一切都是短暂,甚至是虚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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