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下 11章1节 到 11章1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11.第十一章:
第十一至十二这两章是记载有关大卫王犯奸淫、杀死无辜者之罪行,以及先知拿单受上帝差遣对大卫王说出严厉谴责的记事。但这件事并没有出现在官方文献的历代志中,很有可能这资料是记载在先知拿单所记载之史料里(参考历代志上廿九:29),但并不被官方史料所接受。这两章的背景,是第十章所记载以色列军队正在对抗亚扪军队,大卫并没有亲自带兵出征,而是派大元帅约押带兵出去攻打亚扪,他留在宫中,结果因为看见自己爱将的妻子拔示芭而做出不该做的罪恶之行为。

12.第十一章1至17节:
这段经文是记载大卫没有随军出征,自己留在耶路撒冷王宫内,但却因此而看到了邻近房舍中,正在沐浴的乌利亚妻子拔示芭。在大卫王看来,拔示芭的美,有如仙女般的艳丽,因此,随即想尽办法要夺得拔示芭入室为妻。其实,原先大卫并没有想要迎娶拔示芭入宫的念头或计划,而是只想要与拔示芭同床而已。但却因为拔示芭怀孕,且乌利亚又拒绝在交战期间与妻子同房,使大卫原本计画将怀孕归入在乌利亚身上的事失败。但大卫怕此奸淫的丑事暴露出来,于是才想尽办法要害死拔示芭的丈夫乌利亚。这段经文就是在描述大卫想尽一切办法,要利诱乌利亚回家去与妻子拔示芭同房的计划,但都没有成功的经过。

第1节,这里一开始说「第二年春天」,在第十章14节记载以色列军队和亚扪、叙利亚等联军第一回合交战,以色列军队打胜之后,随即班师回营,没有趁胜追击,原因就在于冬天季节已经来临,在补给和军伍调动上并不是很方便。这里说是在「第二年春天」这个时间很可能就是春季收割之后的时间,也是气温回升的时刻,是适合军事行动的时候。「大卫派约押率领部队」出征,他自己留在耶路撒冷,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也将「约柜」抬出随军队去征(第11节),为甚么大卫会这样做?我们不清楚。这次的战役,也是以色列军队打胜仗。

第2至5节,大卫因为看见拔示芭在洗澡而起了淫乱的心念,派人把拔示芭带来同房,导致拔示芭怀孕。拔示芭是迦南地原住民「赫人」乌利亚的妻子,而她也是属于外族人「以连的女儿」。在大卫的军队中,有「赫人」加入他的行列中(参考撒母耳记上廿六:6)。乌利亚也是大卫军营中的将官,并且是大卫军队中被列为「三十勇士」的成员之一(参考廿三:39)。而「以连」也是大卫身边的「三十勇士」之一,是基罗人亚希多弗的儿子(参考廿三:34)。从这里可见乌利亚和以连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他们都是大卫手下最忠实的部下。在第4节的「拔示芭的月经刚洁净」这句话非常重要,表示拔示芭有身孕,是和大卫同房的关系,而这对拔示芭来说,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因为这表示她犯了淫乱罪。从她写信且托人带去给大卫王,可看出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到了牵涉生与死的生命大事。

第6至10节,大卫听到了拔示芭怀孕的事,开始紧张起来。依照摩西法律的规定,要处死刑(参考利未记二十:10)。大卫随即要约押将这位饶勇善战的军官乌利亚给从前线给带回来。大卫假装关心前线战况,其实这种问话,只不过是一种藉口罢了。他真正的用意是命令乌利亚「回家休息一下」,并且还派人带着「礼物」跟着去,这是企图盯着乌利亚是否真的有回家。若是有,则可以掩盖妻子怀孕是和大卫有关系。但在以色列军队有个传统,就是在战争期间,战士不得跟妻子同房。因此,如果乌利亚回家,即使没有跟妻子同房,但只要在家里过夜,就可被以战时与妻子同房的罪名被起诉判处死刑。因为根据摩西法律的规定,以色列军队「在战地扎营的时候」,要「远避」任何会使军人在「礼仪上不洁净的事」,甚至包括男人夜晚睡觉有「梦遗而不洁净」的事,都需要离开军营,且要先洁身之后才可以回营区去(参考申命记廿三:9—11)。而在战争期间若回家去妻子同房,就会被看成是不洁净的行为(参考撒母耳记上廿一:5)。因此,以色列军队绝对不允许战争期间发生回家去和妻子同房的事。因为他们会将打仗看成是一件神圣的事,何况此次的战役有约柜参与出征(参考十一:11)。

「但乌利亚并没有回家」,这句话说出了整个故事的重点。他坚持遵守以色列军队的传统军纪,而且,为了要表示确实清白,他不但没有回家,还跟「王的守卫睡在宫殿门口」,这样,王的守卫也可当他的证人,证实他确实没有回家去跟妻子同房。而大卫问乌利亚「为甚么不回家」的话,并不是在表示他关心,而是他更担心乌利亚听到了妻子有不轨的风声。其实,这也看出了君王自己不守规律,而部下却坚守规矩,从这里看出二者之间的差异,也是引起上帝愤怒之因。

	第11至13节,这段经文是乌利亚回应大卫询问为甚么不回家去睡觉的理由。他提到军队都在前线,约柜有在那边,部队在野外扎营(表示生活都很精省),他绝对不可以自己回家跟妻子同床。但大卫却一再要乌利亚回家去睡觉,但乌利亚没有当面抗拒,还是一样坚持不回家。而大卫却故意让他喝醉酒,想用这种方式让乌利亚落入他设计的陷阱中。但乌利亚依然坚持守住前线战争期间,不回家与妻子同床的规律。

第14至17节,这段经文描述大卫第三次计谋陷害乌利亚,他为了要杀害乌利亚已经是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恶劣手段。前两次的失败,这次他决定将乌利亚杀死。他写信给元帅约押,信的内容很清楚,就是要让乌利亚在前线最危险的地带,陷入孤单一个人,毫无奥援而「战死」沙场。大卫这样的做法很清楚地是在杀害无辜的人,这也是上帝最不能原谅的行为(参考出埃及记廿三:7,列王纪下廿一:16、廿四:4,箴言六:16,耶利米书七:6、廿二:3)。而约押是参与这件害死乌利亚的共犯。大卫以为他这杀害无辜者的密令没有人知道,但约押是执行这命令者,至少他知道大卫做了这件不该做的事了。从第17节的「敌军从城里出来,突击约押的部队」从这句话,可看到两点:一是以色列军队原是包围着亚扪人的「拉巴城」(参考撒母耳记上十一:1),如今围城的以色列军队被亚扪人看到有了个缺口,才使他们想要突破重围,寻求外援,或是用突破被围城的困境,展开内外夹攻的策略。二是这很可能是约押故意弄出来的破口,为了要完成大卫计划陷害乌利亚的命令,但却因此使更多的军官有些战死,可看出大卫为了要杀害乌利亚,却也因此而害死其他军官,代价可说是相当大。他完成了「赫人乌利亚也阵亡」这个任务。但他忘记上帝痛恨这一切。
重新查询 专卷研经 撒母耳记下系列
错误回报,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