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爱四福音平行经文合参

§56 耶稣论奸淫和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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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马太福音
5:27-32
18:8-9
19:7,9
马可福音
9:43-48

10:3-4;10:11-12
路加福音
16:18
约翰福音

内心的奸淫

「你们听过那吩咐【6】:『不可通奸。』【7】但是我告诉你们:所有怀着欲念看女人的,就已经在心里和她通奸了。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绊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因为对你来说,失去你身体的一部分【8】,总比你全身被丢进地狱要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绊倒,就把它砍下来丢掉!因为对你来说,失去你身体的一部分,总比你全身下地狱要好。

谴责离婚行为

「又有吩咐:『如果有人休妻,要给妻子一份休书。』【9】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是休妻的,除非为了淫乱的缘故,否则就是让她犯通奸罪了;凡是娶了被休的女人的,也是犯通奸罪。
5:27-32
如果你的一只手使你绊倒,就把它砍掉!对你来说,缺一只手进入永生【14】,要比双手齐全下地狱,到那永不熄灭的火里好多了。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15】【16】如果你的一只脚使你绊倒,就把它砍掉!对你来说,缺一只脚进入永生【17】,要比双脚齐全被丢进地狱,到那永不熄灭的火里【18】好多了。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19】【20】如果你的一只眼使你绊倒,就把它挖出来!对你来说,缺一只眼进入神的国,要比双眼齐全被丢进【21】地狱好多了。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22】 9:43-48「凡是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罪;凡是娶了被丈夫休的女人的,也是犯通奸罪。 16:18
如果你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使你绊倒,就把它砍下来丢掉!对你来说,缺一只手或缺一只脚进入永生【3】,要比手脚双全被丢进永远的火里好多了。如果你的一只眼使你绊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对你来说,缺一只眼进入永生【4】,要比双眼齐全被丢进烈火的地狱里好多了。 18:8-9
他们问耶稣:「那么,为什么摩西吩咐说,给一份休书,就可以休妻呢?」我告诉你们:如果有人不是由于淫乱的缘故而休妻,另娶别人,就是犯通奸罪。【3】」 19:7,9耶稣回答他们,说:摩西是怎么吩咐你们的?」他们说:「摩西准许人写一份休书就可以休妻。」耶稣就说:「如果有人休妻,另娶别人,就是犯通奸罪触犯妻子。女人如果离弃丈夫,另嫁别人,也是犯通奸罪。」 10:3-4;10:11-12

  1. 《巴拿巴书信》19.4:
    你不可淫乱;“你不可犯奸淫”;你不可娈男童。在不洁净的人当中,你不可宣布上帝的话。为过犯责备人的时候,你不可有偏袒。要谦卑,要安静,要敬畏你所听到的话语。你不可怨恨弟兄。
  2. 《黑马牧人书》29.6(命令篇 4.1.6):
    我说:“那么,先生,如果妻子继续这种情欲,丈夫当做什么呢?”“他当与她离婚,”他答:“然后,丈夫自己独自生活。但是,如果与妻子离婚后,他与其他女子结婚,那么,他同样也犯了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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