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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5.11 爐、火爐、爐灶(oven)
內容

經文出處

תַּנּוּר
tanur
創 15:17出 7:28(《和》 出 8:3利 2:4,利 7:9,利 11:35,利 26:26尼 3:11,尼 12:38詩 21:10(《和》 詩 21:9賽 31:9哀 5:10何 7:4,何 7:6,何 7:7瑪 3:19(《和》 瑪 4:1

κλίβανος
klibanos
太 6:30路 12:28

 

描述

火爐是用來烹煮食物的工具,由硬化的黏土或磚製成,大小和形狀各異。普通家庭的火爐直徑大約為50厘米(20英吋)。冬天,火爐還能夠為一間小房子供暖。另參1.11.1 窰、爐(smelting furnace, kiln)

 

翻譯

所有文化都知道烹煮食物的工具。「火爐」一詞可譯為「烘烤麵包的地方」或「加熱食物的地方」。有些情況下,在術語簡釋中提供比較詳細的描述會對讀者有所幫助。不過,這也不是必要的,因為火爐的功能遠比它的形式重要。火爐和火窰(參1.11.1 窰、爐(smelting furnace, kiln) )的區別主要在於大小,基本設計是相同的。

創 15:17 中,希伯來文tanur似乎指的是一種便攜式火爐或火罐,一種裡面裝著炭的圓形陶碗。

太 6:30 路 12:28 :這兩節經文的主旨是:上帝甚至看顧野草等用來燒火的東西,那麼豈不更加看顧他的百姓嗎?因此,翻譯者可以不必提及燒草的地方;例如,NIV沒有說「丟在爐裡」(如RSV),英文意為「丟到火裡」,而GECL則為「燒盡了」。這樣的翻譯尤其適合那些不用火爐燒草的文化。另外,翻譯 瑪 3:19 (《思》3:19)時也應考慮上述註解。

內容引用的聖經版本縮寫/簡稱請見12 部分參考書目

希伯來文引用תַּנּוּר
tanur
創 15:17 |出 7:28 |利 2:4 |利 7:9 |利 11:35 |利 26:26 |尼 3:11 |尼 12:38 |詩 21:10 |賽 31:9 |哀 5:10 |何 7:4 |何 7:6 |何 7:7 |瑪 3:19 |
希臘文引用κλίβανος
klibanos
太 6:30 |路 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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