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樞聖經地圖


9 創圖四 009 亞伯拉罕的生平

〈創圖四〉亞伯拉罕的生平


 亞伯拉罕是一位極為重要,也是大家極為熟悉的人物,在聖經中占有很大的篇幅,似無必要一一詳細敘述。本文只把他的足跡用兩幅地圖,簡略的表明。

* #創11:10-32| 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是閃的第八代孫他拉之子,他有兩位兄長,拿鶴和哈蘭及一位妹妹撒萊。他拉原定居在迦勒底的吾珥大城。亞伯拉罕奉神的命令,以及立約的應許,要他離開吾珥,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

* #創11:27-12:9| 亞伯蘭就帶了他拉一家人離開了吾珥,卻因故停留在哈蘭,待他父親去世後,再去迦南(拿鶴一家留在哈蘭)。到了示劍,耶和華向他顯現,說要把這地賜給他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神築了一座壇。見動線1及創圖三 $008 動線1。

* #創12:6-9| 不久他離開示劍,遷到伯特利和艾的中間,見動線2,在那裡為神築了一座壇。不久又漸遷往南地去,見動線3。

* #創12:10-13:1| 因迦南地有飢荒,就往埃及去,見動線4,不久再回南地,見動線5(參創圖三 $008 之2)。

* #創13:3-13| 他又從南地漸漸遷回伯特利,見動線5,在伯特利時,羅得離他而去(參創圖五 $010)。

* #創13:18| 隨後亞伯蘭遷來希伯崙居住,見動線6,在那裡又為神築了一座壇。

* #創14:1-5| 北方四王攻打南方五王,住在所多瑪的羅得全家一同被擄去,亞伯蘭追到何把,將他救回(參創圖三 $008 動線1及創圖六 $011)。

* #創16:1-16| 亞伯蘭八十五歲尚無子嗣,撒萊就命使女夏甲為亞伯蘭生了兒子以實瑪利(參創圖七 $012)。

* #創17:1-21| 亞伯蘭九十九歲時耶和華又再度向他顯現,與他立約,令他改名叫亞伯拉罕,撒萊改名叫撒拉,並應許他們生一個兒子,使他後裔極其繁多,使他作多國的父,國度和君王都從他而出。又說他的後裔也必須守此約,並用割禮所為憑證。神同時也賜福給以實瑪利,使他成為大國。

* #創18:1-15| 亞伯拉罕在希伯崙的幔利接待三個天使,天使預言次年撒拉必生一子,但撒拉卻不相信。

* #創18:16-33| 天使奉命要毀滅所多瑪等城,亞伯拉罕為他們祈求,天使最後同意只要有十個義人,就不毀滅那些城(參創圖五 $010)

* #創20:1-18| 亞伯拉罕遷往基拉耳,不久再回到希伯崙,見動線7。

* #創21:2-4| 亞伯拉罕果然在一百歲時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撒(參創圖八 $013)。

* #創21:14| 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參創圖七 $012)。

* #創21:22-34|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與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立約,互不侵擾,見動線8。

* #創22:1-20| 神試驗亞伯拉罕,令他將以撒在摩利亞獻為燔祭(參創圖八 $013)。

* #創23:1-20| 撒拉去世,葬在希伯崙的麥比拉。

* #創24:1-67| 亞伯拉罕差遣僕人往拿鶴的城去為以撒娶妻。參看創圖三 $008 之動線1。

* #創25:1-4| 亞伯拉罕又娶基土拉為妻,又生了六個兒子,後來打發眾庶子往東方去居住。見創圖三 $008 之動線4。

* #創25:7-11| 亞伯拉罕去世,葬在希伯崙的麥比拉洞。

 亞伯拉罕在主前2166年出生、七十五歲(2080BC)到迦南,八十六歲(2066BC)生以實瑪利,一百歲(2066BC)生以撒,撒拉去世後再娶基土拉為妻,又生了六個兒子,在一百七十五歲(991BC)時去世。

 亞伯拉罕一生的重點是神與他五次所立的五個約,簡述如下:
A.第一次所的立約:亞伯拉罕離開吾珥前,神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1:31-12:3|)
B.第二次立約:當羅得離開他之後,神就再次對亞伯拉罕許下賜給土地給他的約(#創13:14-18|)。
C.第三次立約:當亞伯拉罕把羅得從被擄去的四王手中救回之後,神又再次對亞伯拉罕許下了賜給多如天上眾星的子孫和土地的約(#創15:1-21|)。
D.第四次立約:在亞伯拉罕九十九歲那年,耶和華向他顯現,與他立約。神令亞伯蘭改名叫亞伯拉罕,立他作多國的父,使他的後裔繁多,國度將從他而立,君王將從他而出。又把撒萊改名叫撒拉,作多國之母。並且應許次年亞伯拉罕和撒拉必生一個兒子,要起名叫以撒,神還將與以撒再堅定所立之約。同時也應允賜福給庶子以實瑪利,也將生十二個族長,各自都成為大國。立約的證據是,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作為肉體上永遠的記號(#創17:1-22|)。
E. 第五次立約:神要試驗亞伯拉罕順服的心志,就令他將他獨生的兒子以撒獻為燔祭,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反應,都合了神的心意。神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我必叫你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並且地上萬國都因你的後裔得福。」

 這五個約中,都包含了一個立約必須要的條件,就是必須要服從神,遵從神的律法,五個約的內容包括了以下三個重點:
A. 建立大國的應許:這是僅指以色列民,就是雅各的後裔而言。神給他們的土地和國是永遠的(見#創17:7-8|)。神也應許亞伯拉罕所有庶出之子,都作多國的父。
B. 個人的應許:1.後裔眾多(#創17:6|)。2.得著屬世和永遠屬靈的福氣。3.使他的名得尊榮。4.帶給別人福氣。
C. 給外邦人的應許:地上萬族都因他得福。這應許應驗在他屬靈的子孫「基督」的身上(#加3:16|),也應驗在他屬靈子孫的身上。

 這就是耶和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聖經還有許多的約,性質都一樣。中文所謂的「聖經」,是包括了「兩個約」,即是「舊約(Old Testament)」和「新約(New Testament)」。「舊約」包含了七個神與人和民族所立的約,「舊約」的內容則是記載立約的條件以及雙方履行合約詳實的記錄,以作為後人的殷鑑。

註:聖經中主要的八個約:
1. 伊甸之約:#創1:28-30;2:15-17|。
2. 亞當之約:#創3:14-19|。
3. 挪亞之約:#創8:20-9:17|。
4. 亞伯拉罕之約:#創12:1-3|。
5. 摩西之約:#出20:1-31:18|。
6. 大衛之約:#撒下7:4-16|。
7. 與以色列人之約:#申30:1-10|。
8. 新約:#來8:7-13|。

 耶利米在#耶31:31-34|已經預言將另立「新約」,兩者不同的是:「舊約」是經雙方同意,再由神親自刻在石版上,「新約」是神把祂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也把聖靈放我們的心裡,讓人可以與神建立一個獨特親密和永遠的關係。主耶穌曾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22:20|;#來8:6-13|)。新約英文的名字是「The New Testament」,testament這一普通名詞,在英文字典中只有「遺囑」一個解釋。「遺囑」是「約」的一種。其特點有三:1.條件是由立約者單方所決定。2.立約者去世後,約便立即生效。3.約的內容是不能更改和可取消的。這與主耶穌為世人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的條件完全相同。所以,全本聖經都是神和人所立之約,所以合稱「新約」和「舊約」。而且新約是包含在舊約裡面,而舊約解明在新約之中,兩約並無衝突之處。

 亞伯拉罕後半生,都是在迦南地度過。當時的迦南地是一片起伏不平崎嶇的山地,各城之間的交通很不方便,故易於防守,但卻不利於統一,很適合一些小的城邦國家獨立發展。在亞伯拉罕到達之前的幾個世紀,迦南地由於處在埃及和兩河流域之間,而且是他們唯一的通道,文化深受兩者之影響,所以一直都是一處文化水平甚高的地方,僅次於蘇美和埃及。區內早已有示劍、艾城、耶利哥、伯特利、希伯崙、拉吉、伯善、米吉多等城市存在,大都有建造得很好、很厚的城牆。從出土的文物可得知,他們是在一種城邦型的政治下各自發展。但是在主前2200年左右,迦南地在入侵的半遊牧民族,可能是在亞摩利人的手下,經歷了一場大災難,毀滅了幾乎所有的大城鎮,人口銳減,並且形成數世紀的政治和人文的真空。所以當亞伯拉罕到達迦南之時,迦南已有相當高的文化水準,但是人口稀少,在政治上似仍受埃及的轄制,只是影響力已大不如以往。當時似乎可隨處搭建帳蓬及任意的放牧,並無人管制、足以證明土地空曠,居民不多。亞伯拉罕等常去的南地、就是希伯崙以南的地區,在今日,特別是別是巴以南的地帶,既乾旱又炎熱,不適於居住和農作,但是根據考古學家的證實,在主前十九世紀以前,南地有許多的城市,雨量也足,也就是說在那時的前後,確實仍是一處很有吸引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