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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 1:2 耶和華說:「我曾愛(8804)你們。」你們卻說(8804):「你在何事上愛我們(8804)呢?」耶和華說(8804):「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 雅各,
瑪 1:3 惡(8804) 以掃,使 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
瑪 1:4 以東人說:「我們現在雖被毀壞,卻要重建荒廢之處。」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8804):「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人必稱(8804)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稱他們的民為『耶和華永遠惱怒(8804)之民』。」
瑪 1:6 「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8804):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你們卻說(8804):『我們在何事上藐視(8804) 你的名呢?』
瑪 1:7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8804):『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瑪 1:8 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 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 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 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8804)。
瑪 1:9 「現在我勸你們懇求 神,他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 既由你們經手,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8804)。
瑪 1:10 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
瑪 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 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
瑪 1:13 你們又說(8804):『 這些事 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8804)。你們把搶奪的、 瘸腿的、 有病的拿來獻上為 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 ?這是耶和華說的(8804)。
瑪 1:14 行詭詐的在群中有 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8804)。
瑪 2:2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8804); 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8804)你們了。
瑪 2:3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8804)。
瑪 2:4 你們就知道(8804) 我傳 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或譯: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的。
瑪 2: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8804),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瑪 2:8 你們卻偏離(8804) 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的。
瑪 2:9 所以我使(8804)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 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瑪 2: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8804)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瑪 2:11 猶大人行事詭詐(8804),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8804)的聖潔(或譯:聖地),娶(8804)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瑪 2:14 你們還說(8804):「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 你卻以詭詐(8804)待她。
瑪 2:15 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 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8804)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瑪 2:16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8804):「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 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8804)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的。
瑪 2: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8804):「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8804)他們」;或說:「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
瑪 3:1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 快要來到(8804)。」
瑪 3:3 他必坐下(8804)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 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
瑪 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8804),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瑪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我必臨近(8804)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8804)。」
瑪 3:6 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8804)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8804)。
瑪 3:7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8804)我的典章而不遵守(8804)。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8804):『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
瑪 3:8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8804):『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8804)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瑪 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 ,是否為你們敞開 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 3:11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我必為你們斥責(8804)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牠毀壞 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瑪 3:12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瑪 3:13 耶和華說(8804):「你們用話頂撞(8804)我,你們還說(8804):『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
瑪 3:14 你們說(8804):『事奉 神是徒然的, 遵守(8804) 神所吩咐的, 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8804),有甚麼益處呢?
瑪 3:15 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8804) 神,卻得脫離災難。』」
瑪 3:17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8804)他們,如同人憐恤 服事自己的兒子。
瑪 3:18 那時你們必歸回(8804),將善人和惡人,事奉 神的和 不事奉(8804) 神的,分別(8804)出來。」
瑪 4:1 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 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 必被燒盡 , 根本枝條一無存留 。
瑪 4:2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8804),其光線(原文是翅膀)有醫治之能。你們必出來(8804)跳躍(8804)如圈裡的肥犢。
瑪 4:3 你們必踐踏(8804)惡人;在我所定的日子, 他們必如灰塵在你們腳掌之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880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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