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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40:9 用 膏油把帳幕和其中所有的都抹上,使帳幕和一切器具成聖 ,就都成聖<06944>。
出 40:10 又要抹 燔祭壇和一切器具,使壇成聖, 就都成為至<06944>聖<06944>。
出 40:13 要給亞倫穿上 聖<06944>衣,又膏他,使他成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利 2: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06944>聖<06944>的。
利 2: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06944>聖<06944>的。
利 4:6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06944>的幔子彈 血七次,
利 5:15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06944>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06944>的舍客勒拿銀子 ,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利 5:16 並且他因在聖物<06944>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 五分之一,都給 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利 6:17 烤的時候不可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06944>聖<06944>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
利 6:25 「你對 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06944>聖<06944>的。
利 6: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 ;這是至<06944>聖<06944>的。
利 6:30 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06944>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利 7:1 「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06944>聖<06944>的。
利 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06944>聖<06944>的。
利 8:9 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 金牌,就是聖<06944>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的。
利 10: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 米沙利、 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06944>前抬到營外。」
利 10:10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06944>、 俗的, 潔淨的、 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利 10:12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 以利亞撒、 以他瑪說:「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因為是至<06944>聖<06944>的。
利 10:17 「這贖罪祭既是至<06944>聖<06944>的, 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 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06944>所吃呢?
利 10:18 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06944>所裡去,你們本當 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裡<06944>吃這祭肉。」
利 12:4 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 聖<06944>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利 14:13 把公羊羔宰於聖<06944>地,就是宰 贖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 贖愆祭要歸祭司,與贖罪祭一樣,是至<06944>聖<06944>的。
利 16:2 「要告訴 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 聖所<06944>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利 16:3 亞倫進 聖所<06944>,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利 16:4 要穿上細麻布聖<06944>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 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冠冕;這都是聖<06944>服。他要用水洗 身,然後穿戴。
利 16:16 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06944>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
利 16:17 他進聖所<06944>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 ,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
利 16:20 「亞倫為聖所<06944>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
利 16:23 「亞倫要進 會幕,把他進 聖所<06944>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裡,
利 16:27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 公山羊的 血既帶入聖所<06944>贖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將皮、 肉、 糞用火焚燒。
利 16:32 那受膏、 接續他父親承接 聖職的祭司要穿上 細麻布 的聖<06944>衣,行贖罪之禮。
利 16:33 他要在 至聖<06944>所 和 會幕與 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為眾祭司和 會眾的百姓贖罪。
利 19:8 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 耶和華的聖物<06944>,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 19:24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06944>,用以讚美耶和華。
利 20:3 我也要向那人 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 玷污 我的聖所,褻瀆 我的聖<06944>名。
利 21:6 要歸 神為聖<06944>,不可褻瀆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利 21: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06944>,至<06944>聖的<06944>,他都可以吃。
利 22:2 「你吩咐 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 給我的聖物<06944>,免得褻瀆 我的聖<06944>名。我是耶和華。
利 22: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 後裔,凡身上有污穢、親近 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06944>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利 22:4 亞倫的後裔,凡長大痲瘋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聖物<06944>,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或譯:人),或是遺 精的人,
利 22:6 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 聖物<06944>。
利 22:7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 聖物<06944>,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利 22:10 「凡外人不可吃聖物<06944>;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06944>;
利 22:12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 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06944>。
利 22:14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06944>,要照聖物<06944>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利 22:15 祭司不可褻瀆 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 聖物<06944>,
利 22:16 免得他們在吃 聖物<06944>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利 22:32 你們不可褻瀆 我的聖<06944>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利 23:2 「你曉諭 以色列人說 :耶和華的節期, 你們要宣告 為聖<06944>會的節期。
利 23: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06944>會;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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