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7:1 | 「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 | |
7:2 | 人在那裡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裡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 |
7:3 | 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 | |
7:4 |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 |
7:5 |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 | |
7:6 |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 | |
7:7 |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 |
7:8 |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 |
7:9 | 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做的,並鐵鏊上做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 | |
7:10 | 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 |
7:11 |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 |
7:12 |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 |
7:13 |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 |
7:14 |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 |
7:15 |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 |
7:16 | 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