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2:2 |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 |
12:3 |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 |
12:4 |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 |
12:5 |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 |
12:6 | 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 |
12:7 |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 |
12:8 |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 |
12:9 |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