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17:18 | 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裡來,使 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 |
17:19 | 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 | |
17:20 | 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 | |
17:21 |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 |
17:22 |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 |
17:23 |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 | |
17:24 |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