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6:13 |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 |
6:14 | 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 |
6:15 | 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 | |
6:16 |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 | |
6:17 | 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 | |
6:18 |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 |
6:19 | 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 | |
6:20 | 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