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4:1 |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 |
4:2 |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 |
4:3 |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 |
4:26 |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 |
4:27 |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 |
4:28 |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 |
4:29 |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 |
4:30 | 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 |
4:31 |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 |
4:32 |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