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2:23 |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 |
22:24 |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 |
22:25 |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 |
22:26 |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 |
22:27 |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 |
22:28 | 「不可毀謗 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 |
22:29 |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 |
22:30 | 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 | |
22:31 | 「你們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