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0:3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
20:4 |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 |
20:5 |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 |
20:6 |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 |
20:7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
20:8 |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 |
20:9 |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 |
20:10 |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 |
20:11 |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