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線上收聽:中文和合本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現代台語 台語聖經 客語 福州話 希伯來文讀經 下載檔案 關於語音聖經
18: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18:22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18:23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18: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18:2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18:26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18: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
18:28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
18:29 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18: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
18:31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
18:32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致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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