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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7:12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7:14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7: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7:16 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7: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7:19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7:20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7:21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7:22 耶和華對摩西說:
7:23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
7:24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
7:25 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7:27 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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