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線上收聽:中文和合本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現代台語 台語聖經 客語 福州話 希伯來文讀經 下載檔案 關於語音聖經
25:23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25: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25:25 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25:26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25:27 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5: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5:29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25:30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25:31 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裡,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25:32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
25:33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25: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各聖經譯本著作權如版權說明。
本畫面由信望愛資訊中心之CBOL計畫產生,歡迎連結,無須申請。CBOL計畫之資料版權宣告採用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願上帝的話能建造每一位使用這系統的人,來榮耀祂自己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