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萊雅、亞撒利雅、耶利米、
、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
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常獻的素祭,和燔祭
,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
、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
上。
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
;
,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
皿的屋子裡,就是供職的祭司
、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