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選擇 神版 上帝版 無空版 無地理sitephoto 查字典 本章地圖 影像 [ 條列 | 表格 | 整段 ] 語態 度量衡 其他 閱讀計畫

新版上一章 下一章    查詢或移至: 說明

申命記 線上收聽:中文和合本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現代台語 台語聖經 客語 福州話 希伯來文讀經 下載檔案 關於語音聖經

章節和合本經文註釋
29:1這是耶和華在摩押site地吩咐摩西photo與以色列site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photosite山所立的約之外。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摩西photo召了以色列site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photosite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3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4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29:5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photo也沒有穿壞。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29:6你們沒有吃餅photo,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7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site王西宏、巴珊site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8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9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0「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是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site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photo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1【併於上節】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2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3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photo、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4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5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6「我們曾住過埃及photosite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29:17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29:18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19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29:20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29:21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site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2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3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photo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site、蛾摩拉site、押瑪site、洗扁site一樣─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4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甚麼意思呢?』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5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photosite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6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29:27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9:29「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註釋 串珠 盧俊義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上一章 下一章    查詢或移至: 說明

神版 上帝版 無空版 [ 條列 | 表格 | 整段 ] 語態 重新查詢 影像 本章地圖 度量衡 其他

中文:和合本和合本2010現代中文譯本1995版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新譯本恢復本思高譯本呂振中譯本NET聖經中譯本深文理和合本官話和合本北京官話譯本文理和合本神天聖書文理委辦譯本施約瑟淺文理譯本馬殊曼譯本四人小組譯本高連茨基聖詠經郭實臘新遺詔書和舊遺詔聖書太平天國文理譯本原文直譯(參考用)
英文:ESVKJVBBEWEBASVDarbyERV
原文與古譯本:舊約馬索拉原文七十士譯本
台客語:現代台語2021版漢字現代台語2021版全羅聖經公會巴克禮台漢本巴克禮全羅巴克禮漢羅聖經公會現代客語全羅聖經公會現代客語漢字全民台語聖經全羅全民台語聖經漢羅全民台語聖經Ruby
其他:聖經公會布農語聖經聖經公會泰雅爾語聖經聖經公會魯凱語聖經賽德克族Tgdaya語聖經公會阿美語1997聖經公會太魯閣語聖經印尼聖經越南聖經俄文聖經韓文聖經日語聖經藏語聖經武加大譯本新武加大譯本



各聖經譯本著作權如
版權說明
本畫面由信望愛資訊中心CBOL計畫產生,歡迎連結,無須申請。CBOL計畫之資料版權宣告採用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願上帝的話能建造每一位使用這系統的人,來榮耀祂自己的名。

信望愛站使用cookies 技術來強化網站功能,您使用本網站,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s 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