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3章6節 到 3章1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路得照拿俄米的計畫進行,波阿斯察覺之後,告訴路得他要盡心為路得處
      理相關的問題。 3:6-13 
      ●「心裡歡暢」:「舒暢」、「愉悅」。
      ●「悄悄地」:「秘密地」、「神秘地」、「安靜地」。
      ●「婢女」:「女僕」、「妾」,這一種女僕社會地位稍高,可以被自由
                  人娶為妻或妾。
      ●「衣襟」:原文跟「翅膀」相同, 2:12 波阿斯表示路得是投靠到耶和華
                  的翅膀下,路得在此表示自己希望波阿斯保護她。
      ●「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參考 結 16:8 「取我為妻」的意思。
      ●「至近的親屬」:同 2:20 「至近的親屬」,「贖業的至親」之意。但
                        這裡提的應該不是「替兄弟留後」的義務,如果這是
                        波阿斯的義務,拿俄米就不需要這麼麻煩,這裡表達
                        的應該是「最能照顧我的親屬」之意。
      ●你末後的「恩」:「慈愛」、「忠誠」。
      ●「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原文是「你後來的恩慈比以前的更大」。
                                  其意義是路得現在對以利米勒家族的恩慈
                                  比以前更大。大概路得說「至近的親屬」
                                  使波阿斯認定路得是要為以利米勒家族留
                                  後。事實上波阿斯與路得都沒有這個「義
                                  務」,可能路得、拿俄米也沒有這個意思
                                  ,但是波阿斯是打算這樣做了。
      ◎ 3:2 中拿俄米提起波阿斯是親戚,用的字並不是「贖業的至親」一字,
        可見拿俄米大概只注意媳婦的未來歸宿問題,也因此沒有用法律手段來
        處理路得的婚事。路得雖然用「贖業的至親」一字來稱呼波阿斯,不過
        她懂不懂這個字的複雜深刻含意?我們很難確定。不過由於本書中每個
        人都樂意為其他人著想,為其他人付出,結果波阿斯當場就決定要幫路
        得完成「贖業的至親」的工作,但這反而會造成波阿斯娶路得的障礙,
        因為還有一個人具有更高優先權。
      ●「少年人」:「年輕男人」、「成長的壯年人」。
      ●「少年人....沒有跟從」:表示路得並不一定非嫁給波阿斯不可。
      ●「本城的人」:原文是「我民的城門」,指「在城門口主持事務的領袖
                      群」,也就是代表「整個城」的意思。
      ●「賢德」:跟 2:1 描述波阿斯是「大財主」的那個字一樣,是「有能力
                  」、「有價值」的意思。
      ◎作者雖然沒有記載,不過路得的德行與所作所為大概已經讓整個伯利恆
        人都認識這位摩押女子是怎樣的賢慧。
      ◎「只管躺到天亮」:在當時的情況下,女子深夜回家可能會有危險,大
                          概還是留在穀場最適合。
      ◎小叔制是規定當一家之主去世,但沒留下兒子時,當行的婚姻習俗。是
        由死者的兄弟娶死者的妻子,為死者留後。「至近的親屬」只有「買贖
        死者的地業」的責任或權利,如果不是死者的兄弟,就沒有進行「小叔
        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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