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1章3節 到 1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家族的三個男人都死了,剩下兩個摩押媳婦,沒有男丁。 1:3-5 
      ●「摩押」:此民族在聖經中的來源是  創 19:34-38 記載羅得與大女兒亂
                  倫生下來的後代。出埃及時摩押和亞捫人還設法咒詛以色列人
                   申 23:4  民 22:1-23:17 。此民族是屬於以色列人眼中「不潔
                  淨」的民族。
      ●「摩押女子」:律法禁止摩押人進入耶和華的會,與摩押人的子孫十代都
                      不能進入耶和華的會  申 23:3 。不過律法並沒有規定不可
                      與摩押人通婚, 申 7:3 記載的是迦南人而非摩押人。
      ●「俄珥巴」:可能是「瞪羚」的意思,這個名字並非是典型的希伯來名字。
      ●「路得」:可能是「友誼」的意思,這個名字並非是典型的希伯來名字。
      ●「十年」:究竟是指這家在摩押地總共居住十年,還是家長死後十年兒子
                  娶妻,還是娶妻十年以後兒子去世,並無法確定。
      ●「兒子」:原文是「孩子」,此處與 4:16 相對。當時的寡婦失去了經濟支
                  援,又因為沒有孩子,所以未來也就沒有盼望。最後路得給這
                  家人帶來孩子,等於是開啟了新的希望。
      ◎作者用短短的語句就描述了這個家庭十年所遭遇的滄桑:飢荒、遷居、死
        亡、無子等等。聖經中記載的亞伯拉罕、雅各等人都有過類似的遭遇,但
        神仍然保守。我們過去十年,是否也經歷過了不少滄桑,我們由中間看見
        神的保守了嗎?
      ◎由 1:3-4 看來,以利米勒死了以後,他的兒子才娶了摩押女子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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