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稱義的永恆性( 5:1-11 )
(一)稱義的結果激發了盼望 5:1-2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已經透過耶穌與上帝有和睦的關係。 5:1
●本句首有一「ouv(希臘文)」,保羅通常用來表示某論證告一段落
,繼續往下討論的意思。意思就是因信稱義的論證已經結束,現在
討論稱義後帶來的結果。
●稱義與和上帝有和睦的關係,到底是假設語氣還是直說語氣呢?
假設是「期盼」的意思,直說是「已經」的意思,兩種用法出現
於不同的版本中,不過依據上下文以「直說語氣」比較可能。
●與神「相和」:「平安」。表示因信稱義的人與上帝之間的「健全
狀態」。
●「與神相和」:不僅是主觀的感覺,更是一種客觀的地位。
2.我們藉著耶穌,因信得以進入現在所處的恩典中,狂喜地盼望上帝的榮
耀。 5:2
●「歡歡喜喜」:應該翻譯為「狂喜」、「誇耀」。
●「盼望」:此字指「人滿有把握的期待尚未看見的事」。
(二)患難不能銷毀這盼望 5:3-5
1.不但如此,我們在苦難中仍是如此狂喜。 5:3
2.苦難中狂喜的原因:
(1)知道苦難培養產生堅毅。 5:3
●「忍耐」:或譯作「堅毅」、「堅忍」。
(2)堅毅帶來成熟的性格。 5:4
●「老練」:原文作「人格」、「特質」,指一種試驗後核准通過的
品質。許多的堅忍培養出一種經得起考驗的人格。
(3)成熟的性格帶來盼望。 5:4
◎因為長久的忍耐與經歷,成為我們盼望的根源與基礎。
(4)盼望不至於羞恥(這盼望不會叫我們失望)。
→因為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5:5
●「羞恥」:「使人蒙羞」。
●「澆灌」:傾倒出來。現在完成式被動語態,「已經被傾倒出來了」。
●此段有舊約背景,可參考: 詩 22:5 、 詩 25:3,20 、 詩 119:116
、 賽 28:16 。
◎ 盼望不至羞恥:信徒的盼望與一般人的樂觀不同,是對未來
的歸向有清楚的確據,是建立在神的愛上面。
◎因為聖靈已經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因此我們有充分的確
據說我們的盼望不會帶來失望。
(三)神在基督裡的愛證實了這盼望 5:6-11
1.神大愛的客觀事實 ─ 基督替我們死 5:6-10
(1)在我們無助的時候,基督按著上帝特定的日子替罪人死。 5:6
●「軟弱」:helpless。
●「為」罪人死:「替代」或「取代」的意思。
●「罪人」:ungodly。與 1:18 中的「不虔」是同一字。
●「所定的日期」:指「神救贖計劃設定的時間」或就是指「適當的
時機」、「那個時候」。
◎這裡的罪人不是指別人,乃是指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以前我們是無
助的、無神的,而耶穌竟然替我們死。
(2)在人間為公義的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可能有些人會作,只有基督
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替我們死了,上帝的愛就在這件事上向我們顯
明了。 5:7-8
●「義人」:公義者(耿直而無同情心)。
●「仁人」:「好人」,當時可能特指城市或個人的「恩人」。
◎為受人尊敬的義人、仁人死,在人世間都少有,而上帝居然在我們是
罪人、是仇敵、是祂的對頭、故意不以祂為上帝、挑戰祂的存在的時
候,為我們而死。上帝的大愛就在這裡表露無遺。
◎我們在許許多多的理論上辯論得激烈無比,似乎基督教就是由這些理
論組成,除此之外無別物。但其實我們不能忽略真正讓許多人跨越尚
未完全解決的問題,降服於上帝的帶領之下的真正理由是上帝用他的
死所顯露的大愛。一個讓所有質疑都失去意義的驚天動地之舉:造物
者為他的仇敵、為背叛他的受造物死。
(3) 更進一步的是:我們已經靠他的血被算為義, 他更要拯救我們脫離上
帝的憤怒。 5:9
(4) 而且,當我們為仇敵時,尚且透過耶穌的死與上帝和好,我們就更會
因為耶穌的生被拯救了。 5:10
●這又是一段文法上的修詞結果:意思是「我們透過耶穌的生和死,
與上帝和好並被拯救」。
●「和好」的原文本來意味著有一方改變,但在此並非如此,上帝不
改變,人無能改變,唯獨透過耶穌的替死,人與神的關係改變。
2. 和好的主觀經驗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他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
在上帝裡狂喜、誇耀。 5:11
●以神為「樂」:「誇耀」、「狂喜」,跟 5:3 的「歡歡喜喜」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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