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1章1節 到 1章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壹、前言  1:1-8 
  一、本書是耶穌基督給的啟示,透過天使曉諭約翰,然後約翰將啟示顯明出來,讀此預言又遵守本
      書所記載的人,都是有福的。 1:1-3 
      ●「啟示」:SG 602,此字是全書的開始,名詞,由「移離」與「用以遮蓋的幕」二字根所
                  組成,由「揭開」、「揭露」的動詞而來,意思是「揭露過去所隱藏的事」。
      ●「耶穌基督的啟示」:SG 602+SG 2424+SG 5547,原文意義可以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啟
                            示」或「來自耶穌基督的啟示」,兩者都可以解釋得通。
      ◎啟示的來源是天父,天父賜給耶穌,耶穌差遣天使,天使曉諭約翰,約翰將之顯明給信徒。
      ●神「賜給」他:SG 1325,「給予」、「託付」、「給出」。
      ◎「神賜給他」:神把啟示賜給耶穌基督,是指這啟示是從父神而來,並非把耶穌基督視為次
                      於神的第二位。但從聖經中卻可看到一直強調耶穌基督對神全然的依賴、順
                      服。可參考: 約 7:16  8:28  12:49 。
      ●「必要」快成:SG 1163,「必須」、「一定」,不單單是指時間性的「要發生」,而是「
                      必要性」的發生,表示這些異象所指的事是會按照神的計畫發生的。「必要
                      」、「快成」,都是以西元95年左右的背景來說的(亦即對我們來說有些可
                      能是「已成」)。
      ●必要「快」成:SG 1722+SG 5034,「快速」。
      ●「眾僕人」:SG 1401,「奴隸」,原文是複數型態,指的應該就是「眾基督徒」。
      ●差遣「使者」:SG 3588+SG 32,「那天使」,原文是帶冠詞的陽性單數名詞,因此應
                      該是指一個特定的「天使」。
      ◎「差遣使者」:當時代的思想認為:神有極高的超越性,人不能直接與神溝通,須經由居間
                      的媒介傳達。因此舊約記載,摩西乃直接從神領受律法 出 19:1-20:26 ;
                      新約則述及律法是藉由天使所傳的 徒 7:53  加 3:19 。
      ●「曉諭」:SG 4591,「報導」、「傳播」,意思是「透過記號或事件,讓人明白事情的真
                  相」。
      ●「僕人」:SG 1401,「奴隸」,其生命、時間、意志均為主人所完全支配與擁有。亞伯拉
                  罕 創 26:24 、雅各 結 37:25 、摩西 代下 24:6  詩 105:26  但 9:11 
                   尼 1:7  10:29 、迦勒 民 14:24 、約書亞 書 24:29  士 2:8 、大衛
                   詩 18:1  36:1  132:10  144:10  王上 8:66  11:36  王下 19:34  20:6  代上 17:4 
                   結 34:24 、以利亞 王下 9:36  10:10 、以賽亞 賽 20:3 、約伯 伯 1:8  42:7 
                  、先知 王下 21:10  摩 3:7 、使徒 羅 1:1  腓 1:1  多 1:1  雅 1:1  猶 1:1 、
                  名為以巴弗的信徒 西 4:12 、基督徒 弗 6:6 在聖經中均是神的僕人,故我們
                  均應全然順服神在神面前。
      ●神的「道」:SG 3056,「言語」。舊約中上帝以「言語」創天地,也以「言語」代表祂的
                    心意,「道」也與「上帝的旨意」、「律法」相通。因此「言語」可代表神的
                    能力或旨意,亦即代表上帝本身。新約時代信神的猶太人以「道」來代表神。
                    希臘哲學中,「道logos」一字有「智慧或理智、公義、言語、淵源」四種意
                    義。而希臘哲學家以「道」來代表宇宙所蘊藏的智慧或奧秘。「道」對猶太或
                    希臘思想具有代表創造及管理的能力與智慧,亦是代表神。
      ●耶穌基督的「見證」:SG 3141,「在法庭上的證言」、「證明」、「證據」。
      ●「證明」:SG 3140,法庭用語,「當見證人」、「作證明」之意,也表示「所言屬實」的
                  意思。                                     
      ●「念」這書上預言的:SG 314,「閱讀」、「朗讀」,原文型態是單數,指在聚會中「公
                            開朗讀」。
      ●「預言」:SG 4394,「先知的話」。包含狹義的「預言未發生的事」與「為上帝向當世代
                  發言」。一般多半會誤認為預言僅僅是「預言未發生的事」。事實上舊約的先知
                  書著重的是「為上帝向當世代發言」,此處也是這樣的意義。
      ●「聽見」又「遵守」:SG 191....SG 5083,兩個字都是複數型態,表示是聆聽並遵守啟
                            示錄內容的所有人。
      ●「有福的」:SG 3107,「被祝福的」、「有福分的」,在原文中,是 1:3 的第一個字,
                    用以加強語氣。「有福的」在本書中出現七次
                     啟 1:3  14:13  16:15  19:9  20:6  22:7  22:14 。 
      ◎第一世紀時,有能力閱讀的人不多,因此有些具有閱讀能力的人就要負責「誦讀」聖經和重
        要的書信給會眾聽,約翰說誦讀啟示錄的人是有福的。今日大家多半都能閱讀,但是否真能
        讀懂啟示錄呢?當日「誦讀」是作「文盲」與「神的話」橋樑,今日或許讀者比較大的問題
        不是閱讀,而是文化與背景上的距離,使得必須有人進行「解經」來扮演這個「橋樑」的工
        作。或者我們可以這樣說「讓神的子民跨越障礙來認識神的話語,這種人是有福的」。
      ◎另有些人或者無力「認字解經」,但他們只要聆聽信息,又遵守信息,一樣可以得福。至於
        無力「認字解經」的人怎樣能夠分辨傳達的信息是真是假?這個我們倒不用擔心,因為「主
        的羊聽主的聲音」,這是聖經的應許 約 10:27 。
      ◎本段先講啟示的性質,然後講賜下啟示的方法,最後講領受啟示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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