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神和諸王、訓誨與公義 28:1-22
(一)用「與律法的關係」來衡量統治與致富狀況 28:1-11
●「膽壯」像獅子:SH 982,「信靠」、「有信心」。
●「義人卻膽壯像獅子」:「義人像獅子一樣有信心」。
●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原文是單數型態,所以指的是「統治者」
而非謀士一類的參謀。
●「窮人」欺壓貧民:SH 7326,「窮人」。
●窮人欺壓「貧民」:SH 1800,「低下的」、「貧窮的」、「軟弱
的」。
●「暴雨沖沒糧食」:「暴雨掃過,不留下任何糧食」。
◎照說雨水應該是滋潤大地,讓植物生長的,卻成為毀滅農作物的
因素。窮人應該最了解貧窮的痛苦,但是卻欺壓比他更窮的人。
真是令人嘆息。
●「律法」 28:4,7,9 :SH 8451,「律法」、「指引」、「教誨」。
●惡人「相爭」:SH 1624,「激發自己與....對抗」,「作戰」。
●「無不明白」:原文是「完全明白」。
●「行為純正」:原文是「行為完全」。
●「行事乖僻」:原文是「行為彎曲」。
●謹守「律法」的:SH 8451,「律法」、「指引」、「教誨」。
●「貪食人」作伴的:SH 2151,「沒有價值」、「不重要」、「
浪費」、「濫用」。
●「厚利」加增:原文是SH 5392+SH 8636,這兩個字雖不相同,
但意義都是「高利貸」。
◎ 28:8 放高利貸的人就是不憐憫窮人,利用窮人的需要來獲利,
箴言說這樣的財富一定會流到憐憫窮人的人身上。
●「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原文並沒有「誘惑」一詞,而是「使
正直人迷失在惡道中的」。
●將他「查透」:SH 2713,「查明」、「調查」的意思。
◎ 28:11 智慧、明智與富裕並無直接關係,富有的人可能會以為
自己比其他人聰明,所以才會富有,但事實上明智的窮人還是
可以掌握富人的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