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未人的性質與配置位置 3:1-51
1.亞倫的後裔,祭司家族的成員 3:1-4
◎ 3:1 「亞倫和摩西的後代」,通常都是摩西放在亞倫之前,但
是此處是談到祭司的後裔,所以是「亞倫」放前面。並且摩西被
列出來只是因為他和亞倫都是安營在會幕的東邊( 3:38 )。
◎聖經中按照長幼的次序提及亞倫摩西只有五次,除了此處
3:1-4 之外,分別在 26:59 , 出 6:20,26 ; 代上 6:3 ;
代上 23:13 。
●「後代」:SH 8435,還有加上 SH 428「這些」,所以傳統
譯作「就是這些世代」,創世記中用這個詞語代表
世代的轉捩點。
●「拿答」:字義是「豐富的、慷慨的」。
●「亞比戶」:字義是「他是(我)父親」。
●「以利亞撒」:字義是「上帝已幫助」。
●「以他瑪」:字義是「棕櫚岸」。
●「受膏的祭司」:這些祭司受膏記載於 出 29:21 利 8:30 。
◎ 3:3 提到都是「受膏的祭司」是因為這整個承職過程按照 利 8
的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都有被油膏而成聖。(至少都有被摩西用
油彈在他們的衣服身上 利 8:30 )
●「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SH 3027「手、邊、力量、權勢」
SH 4390「充滿、成就、結束」,
字義是「使手充滿」。實際的意義
是「使他就職」。
●「凡火」:原文是「陌生的火」。
◎亞倫的長子拿答和次子亞比戶後來因為行神所沒有吩咐的事情(
獻凡火)而被殺的事情記載在 利 10:1-7 。 3:4 特別提及拿
答和亞比戶沒有兒子,所以祭司的職分就依次由第三個兒子以利
亞撒繼承 ( 20:22-29 )。
●「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在面前」、
「在臉前」。也有「在....監督之下」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