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2章41節 到 23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6.巴蘭第一次祝福以色列人  22:41-23:12 
            ◎巴勒領巴蘭到:巴力的高處 民 22:41 、毘斯迦山 民 23:14 
              和毘珥山 民 23:28 ,三處都可看到以色列營的一部分,他似
              乎以為只要選擇到適合的地點,上帝便會允許巴蘭咒詛以色列
              人。
            ●「巴力的高處」:「巴末巴力」,這個城應該就是「巴末」。
                                21:19-20 
            ●「邊界」:SH 7097,「末端」、「盡頭」。「以色列營的邊
                        界」可以被解釋成「近處的邊界」,那巴蘭「僅看
                        到很小部份的以色列人」,也可以被解釋成「遠處
                        的邊界」,這樣巴蘭就「可以看見所有的以色列人
                        」,此處以後者比較可能。
            ◎巴勒或許認為:如果巴蘭看著以色列人行咒詛,效果會更好。
              所以一開始就讓巴蘭可以看遍以色列人的營地。
            ◎「七座壇,為我預備七隻公牛,七隻公羊」:這是當時附近占
              卜者的傳統方式,曾有巴比倫泥板上記載類似的儀式與祭禮。
              「七」這個數字,不但在聖經中被當成是「完全」的數字,在
              當代許多民族中,也被當成是具有特別意義的數字。
            ◎這裡巴勒與巴蘭獻祭的對象是誰呢?內文中是寫耶和華(
               民 23:3民 23:17 ),但是,獻祭給以色列的守護神,卻
              要以色列的守護神咒詛以色列,其實這是很矛盾的心態。也有
              可能巴蘭並不是非常清楚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
            ◎「公牛、公羊」:這是以色列人獻祭使用最高價的祭物
               利 1:3-17 。而且以燔祭的形式獻上,把祭物完全燒給神,
              祭司與獻祭者都不分享任何祭物。
            ●「獻」一隻公牛:原文是單數形態,此處雖說是巴蘭與巴勒一
                              起獻,實際上應該只是巴勒獻祭。 23:3 
                              巴蘭就說這是巴勒的燔祭。
            ●「燔祭」:可能是作者用以色列人可以了解的名詞,表達這些
                        祭物是完全燒給神,而沒有與祭司或獻祭者分享的。
            ●「指示我」甚麼:原文是「他使我看見」甚麼。
            ●「迎見」:SH 7136,「遇見」、「見面」。
            ●「淨光的高處」:SH 8205,字義是「光禿」、「高處」。此
                              字僅出現在舊約聖經中十次。             
            ◎ 23:3 可以看出巴蘭也不確定上帝是否會迎見他。築七個壇,
              獻上七組祭物,應該是希望增加上帝顯現的機會。   
            ●「傳給巴蘭」:原文是「放入巴蘭的口中」。
            ● 摩押的「使臣」:「領袖們」。
            ●「詩歌」:SH 4912,「箴言」、「比喻」、「詩」。
            ◎巴蘭的詩歌所採用的是對句法,一二句相對、三四句相對。例如
              : 民 23:8  神沒有咒詛的,我焉能咒詛?耶和華沒有怒罵的,
              我焉能怒罵。
            ●「東山」:「東邊的山」,迦南人稱呼敘利亞東邊的山嶺為「
                        東山」。這裡就是指「巴蘭的故鄉」。
            ●神....「咒詛(SH 6895)」,我....「咒詛(SH 5344)」:原
              文是兩個不同字,但意思相近。SH 6895只出現8次,且都在
              民數記。SH 5344只出現25次,且常常都是指「褻瀆」。這兩
              個字都不是常用的「咒詛」SH 779。
            ●「怒罵」:SH 2194,「藉著言語表厭惡之情」、「譴責」、
                        「咒詛」。
            ◎ 23:7-8 提及巴蘭來到此處的緣由,但是說明自己沒有咒詛的
              自由,乃是要上帝願意咒詛,巴蘭才能咒詛。
            ●高「峰」:字義是「岩石」、「磐石」。而巴蘭站在山上俯視
                        以色列人。  民 22:41   民 23:3 。
            ●「這是獨居的民」:原文是「看哪!這是獨居的民」。
            ●「獨居」的民:SH 910+SH 7931,「孤立居住」、「分開居
                            住」。
            ◎「獨居」在某些時候象徵安全( 申 33:28   彌 7:14 ),在曠
              野以色列人也需要與其他民族保持距離,才不會受到風俗上的
              影響。             
            ◎「獨居的民」:指以色列是一個獨特的民族,與萬國不一樣的
                            。
            ●「誰能數點雅各的塵土」:回應 創 13:16  15:5-6  28:14 上帝
                                      應允亞伯拉罕和雅各的後裔要如同
                                      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四分之一」:該字(SH 7255)在聖經中僅出現2次( 民 23:10 
                            ,  王下 6:25 ),就是指「一小部分」。
            ●「義」人:SH 3477,「正直的」、「筆直的」。
            ◎「如義人之死而死」:大概顯示出巴蘭希望自己享有以色列人
              的福份。實際上巴蘭的死記錄在 31:8,16 ,並沒有如此處所
              願。
            ●「你竟為他們祝福」:原文就是「祝福 祝福」。
            ●「傳」給我的話:字義是「放置」、「擺放」。
            ●「謹慎傳說」:「謹慎的說」、「謹慎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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