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連串的旅程 21:10-20
○ 33:41-49 記錄同樣的旅程,但是地名取捨略有不同。
●「阿伯」:字義是「皮革製的水袋」。實際地點不詳。
●「以耶‧亞巴琳」:字義是「亞巴琳之毀滅」。以耶是「毀滅
」的音譯、亞巴琳是「穿越」的音譯。
●「撒烈」谷:字義是「杞柳小溪」。此處應該是摩押的南界。
●「亞嫩」:字義是「湍急的溪流」。此河由東部注入死海。
●「在摩押和亞摩利人搭界的地方」:「在摩押和亞摩利人之
間」。
◎亞嫩河進入阿拉伯高地,然後流入死海。河的南面是摩押的領
土;河的北面是亞摩利人的領土。摩押人曾被西宏趕到亞嫩河
的南邊( 民 21:26 ; 士 11:22 )。
●「耶和華的戰記」:大概像雅煞珥書( 書 10:13 ;
撒下 1:18 ),是古舊的詩歌集, 民 21:14, 15, 17-18 所
記的便是書中的詩歌。
●「蘇法」:字義是「蜂巢」、「滿溢」。也可翻譯為「暴風」
,參 伯 37:9 ; 箴 10:25 ; 賽 21:1 66:15 ;
何 8:7 。
●「哇哈伯」:此地名字源不詳、地點也不詳。
●「亞珥」:字義是「城市」。
●「下坡」:字義是「地基」、「底部」,該字(SH 793)僅出
現一次。
● 民 21:14-15 合起來是「從蘇法的哇哈伯與亞嫩河谷並河谷
底部延伸到亞珥城是靠近摩押邊界」。
●「比珥」:字義是「井」。參 創 21:19,25,30 26:15 。
◎井是眾人歌頌的物件,也是大家爭奪的目標(
創 21:25 26:15-22 ; 士 1:15 ; 約 4:12 )。
●「圭」:SH 2710,「立法者」、「制定律律者」、「立法者
的權杖」、「指揮官的權杖」。
●「杖」:SH 4938,「支撐」、「支柱」。
◎ 21:18 指的大概是以色列的領袖們把自己的杖插入土中,水就
湧出來。
●「瑪他拿」:字義是「耶和華的禮物」。
●「拿哈列」:字義是「上帝的水流」。
●「巴末」:字義是「高處」。
●「下望」曠野:「傾身看」、「俯視」。
●「毗斯迦」:字義是「裂縫」。
◎這段旅程大致上是由死海南端轉往北,進入或由東邊繞過摩押
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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